【檳海隧案】前檳州秘書:若知BUCG參與草擬建議書 將重新招標或直接談判

(吉隆坡11日訊)前檳州秘書拿督斯里法力占供稱,在2013年1月23日由他主持的檳州採購委員會會議上,他不曾被告知北京城建集團(BUCG)參與了檳州政府在2011年7月11日針對檳城海底隧道計劃徵求建議書文件的準備工作,所召開的會議。
他說,若知道BUCG參與了2011年7月11日的會議,那麼在檳城海底隧道計劃上,檳州招標委員會將重新公開招標或建議其他的招標方式,如直接談判。
檳城州前首席部長林冠英涉及的檳城海底隧道計劃案於今日進入第11天審訊。法力佔以第9名控方證人的身份出庭供證。
BUCG和數家公司組成的Consortium Zenith BUCG私人有限公司(CZBUCG),在檳州3條主要大道和海底隧道工程(簡稱檳城海底隧道計劃)中成功中標。
法力佔今日在主控官雅思敏副檢察的引導下供證時指出,根據2011年7月11日的會議記錄顯示,BUCG直接參與了草擬徵求建議書的準備工作。
他同意雅思敏的說法,即徵求建議書必須是由州政府所準備。
他解釋說,準備徵求建議書的工作也可以涉及外部人士(pihak luar),但前提是這外部人士不能競標有關的項目。
“在這事件上(檳城海底隧道計劃),BUCG涉及在初步階段並沒有錯,前提是BUCG必須沒參與競標。”
法力占表示,若知道BUCG參與了2011年7月11日的會議,檳州招標委員會重新公開招標或建議其他的招標方式,如直接談判。

他也說,在決定重新公開招標或建議其他的招標方式方面,檳州招標委員會有完全的自主性,不用向州行政會議匯報,但會禮貌上通知。
他表示,BUCG最初與檳州政府簽署諒解備忘錄後,召開會議討論徵求建議書文件的準備工作,並無不妥,但當該公司隨後成為競標者時,情況發生了變化,因為這將為BUCG在競標中帶來優勢。
沒出現衝突 未阻BUCG參與競標
法力占在接受辯方律師哥賓星的交叉盤問時,同意後者的主張,即他在出席2011年5月10日的會議時,已經知道BUCG的代表也出席了有關的會議。
他也同意哥賓星的主張,如果出現衝突,即BUCG在參與了草擬徵求建議書的準備工作後,又參與競標,那麼身為政府高級官員的他,會阻止BUCG參與競標。
他也同意哥賓星主張,他沒有阻止BUCG參與競標,是因為沒有衝突。
此外,他也同意哥賓星的主張,即由於檳城海底隧道計劃是一個需要專才的項目,因此BUCG提出的建議可以幫助檳州政府,以及徵求建議書並沒具備詳細的信息。
哥賓星接著向法力占主張:“在此案中提及的徵求建議書是在2012年7月發出,而州政府官員和BUCG的代表最後一次的會議是在2011年7月。你(法力占)是否同意我所說的,在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之間,還有其他的許多會議。”
法力占也說,他同意在案件提及的2012年7月發出征求建議書,而州政府官員和BUCG的代表在2011年7月最後一次的會議,也就是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之間,還有其他的許多會議。
他也同意哥賓星的主張,即他並沒看過BUCG在2011年7月11日就徵求建議書內容所提出的建議的相關文件。
對於哥賓星主張他沒看過,如何知道BUCG提出的建議和徵求建議書最終內容是一樣的,法力佔說,他相信即使內容沒有100%一樣,可能也有75%的內容是一樣的。
此案將於明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