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祖強控性侵開審】諸多法律問題浮現 辯方獲准申請移交高庭
(怡保13日訊)霹靂州行政議員楊祖強被控性侵女傭案,辯方基於諸多法律問題浮現,包括2009年證人保護法令的課題,準備申請將案件移交高庭審理,因此今日向怡保地庭法官諾拉希瑪申請展延案件,獲地庭法官批準,此案將展延至12月5日過堂。
楊祖強的辯護律師拿督拉澤巴星向媒體表示,地庭法官同意展延審訊,以便辯方在刑事程序法典417條文下向高庭入稟申請書(notis usul),申請將案件移交高庭審理。他們冀望能於今日透過電子申請方式,入稟申請書至怡保高庭。
展延至12月5日過堂
他指出,怡保高庭也會另行擇定日期,進行審訊及作出裁決,相信會在近期內進行。如果怡保高庭裁決接納辯方的申請,此案將會移交怡保高庭審理;若被駁回,此案就維持在怡保地庭審理。
較早前,拉澤巴星於今午約12時20分休庭時受詢說,此案周一開庭時,辯方已作好準備開始審訊,但控方決定申請對投報人(女傭)及其他證人使用2009年證人保護法令,這一點他們在10月22日的案件管理程序時,並沒有被告知。
他指出,當時辯方強硬反對,而法庭原本今日在證人保護法令18(2)條文下對此作出判決,不過有鑒於旁聽律師提出有關證人的一些課題以及其他法律課題,辯方決定申請將整個案件移交高庭審理。雖然控方提出反對,但辯方對此作出解釋。
控方申請證人保護令
他認為,控方在性罪行上使用證人保護法令是無先例的,這是一個危險及敏感的舉動,會對日後涉及性罪行的案件帶來很大的影嚮。
“該法令可延伸至是否公開證人身份,而任何人都可以被安排,你根本不知道是誰。”
他認為,此案應與其他性侵案獲得同等的對待。
根據辯方律師周一透露,今日的審訊,法官會就兩個法律課題作出定奪,即包括女傭在內的兩名證人是否屬於證人保護法令下受到保護的證人,以及第二名證人是否可以在清場的情況下作證;這兩個課題被厘清後,預計將會進入正式審訊程序。
副檢察司周一則表示,控方是根據2009年證人保護法令,向法官申請讓兩名證人通過視訊方式供證,以確保他們的人身安全。
第二證人礙於有可能被列為受保護證人,控辯雙方都對他的身份三緘其口。
本周沒審訊 楊祖強可出席霹議會
已退出楊祖強辯護律師團的雙溪古月區州議員梁卓經表示,目前需待高庭針對申請書定下一個日子作出審訊,因此本周不會再有審訊,楊祖強可出席本周五舉行的霹靂州議會。
他指出,辯方是基於兩點而向高庭申請移交案件:一、證人保護法令課題,二、他會針對地庭不允準他出任楊祖強律師的決定作出上訴。
基於2點申請移交案件
“我們認為高庭比地庭更能勝任審理這兩個課題,因此申請將案件移至高庭。”
他透露,辯方將向高庭提呈3個文件,即包含以上兩點理由在內的楊祖強宣誓書、要求將案件移至高庭的入稟申請書、要求從速處理案件的證書。
“要求高庭從速處理的依據,是案件涉及行政議員以及複雜的法律問題。”
另外,添仁奈都表示,控方指辯方嘗試拖延案件,但梁卓經早在8月28日已致函法庭,表示希望案件盡速審訊,因此沒有要拖延的問題存在。
支持者喊“倪可敏辭職”
今早10時10分,楊祖強乘坐保閣亞三區州議員廖泰義駕駛的轎車抵達法庭,車內還有楊祖強的太太、文冬區州議員西華及楊祖強的機要秘書張慧瑩。
因被控方指是潛在證人之一,而被迫退出楊祖強辯護律師團的雙溪古月區州議員梁卓經,也駕車尾隨進入法庭。
出現在法庭的還有霹靂州行政議員兼行動黨霹靂州副主席西華尼申及霹靂州行政議員哈斯努。
女傭律師希爾薇和女傭媽媽委任的律師古巴燦星,在開庭前陸續抵達;印尼駐馬大使館的車子也被目擊出入法庭,相信大使館代表也有出席。
法庭大門拉起警戒線
今日法庭仍戒備森嚴,一早就鎖起側門和拉起大門,只供職員及出示文件的民眾進入。
一名身穿粉紅峇迪、頭戴宋穀、身材瘦長、看上去較年長的男子,早上8時20分抵達法庭門口向守衛表示自己是“YB案件的證人”,獲準進入。
隨後早上8時32分,法庭大門兩旁拉起警戒線,媒體人員完全無法踏入法庭範圍。
楊祖強的支持者於早上約8時25分陸續抵達法庭外,在楊祖強抵達時,高舉大字報並高呼“Hidup Paul Yong”。在早上約9時,逐漸聚攏的支持者也對著媒體鏡頭喊出“倪可敏,辭職”。
原定11日起審理4天
根據控狀,楊祖強被指於今年7月7日晚上8時15分到9時15分期間,在怡保美露拉也住家樓上的房間強姦一名外籍女子,觸犯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罪成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監禁20年和鞭笞。
他於8月23日被控上怡保第一地庭,承審法官諾拉希瑪允準他以1萬5000令吉保釋;案件於9月24日和10月22日進行案件管理程序,並原定於11月11日、13日至15日審理4天。
目前辯方主要律師為拉澤巴星和沙林,其他律師團成員包括新加入的行動黨巴碩伯打馬區州議員添仁奈都、倪福齊、法漢及拉澤巴星的一名助手。(B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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