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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觀】通報

所以即使被抄家也必須保持低調,不僅不能驚動到銀行,也千萬不可被員工知曉,因難保他們不會到處去唱到街知巷聞。審計師同學聽到我急切的詢問,立即通過電話大派定心丸,輕鬆地回答:“別太擔心,IRB通常只是罰款,不會輕易告上庭,除非納稅人不肯納交罰款,如果如期繳交就不會有事,而且若數目太大無能力在30天內付清,還可以要求分期付款。”

那回的抄家結果,就是300萬令吉分12個月償還。斯時整個集團已經常鬧錢不夠用,即使攤開一年繳清,也是一大筆額外負擔。總不能向銀行借貸助還欠稅,蓋因為全天下的銀行都施行下雨收傘的生意策略,見到你被稅官抄家已經大驚失色,有很大可能會立即作風險評估,又豈會兩肋插刀助你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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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即使被抄家也必須保持低調,不僅不能驚動到銀行,也千萬不可被員工知曉,因難保他們不會到處去唱到街知巷聞。有幸整個會計部人員通常都不多話,可能也是不知狀況;連那些加入職工會的工友和其他部門員工皆如常上下班,而整個公司集團內向來消息最為靈通的森姆,也沒上來打探消息,可見抄家這麼勁爆的消息,確是封鎖得十分到家。

審計師同學接下去還說,不知是否攞景抑或贈興:“你可以告訴密斯特嚴,被抄家如果發生在美國的話,是件很光榮的事!”

“吓?這是什麼邏輯?”中度油條OL最能將抄家聯想在一起的事件,便是賈府在元妃薨後被皇帝抄家,一副家業凋零金銀散盡的淒涼景況,又何來榮光盛景?

“因為證明被抄的人有錢啊!”審計師同學依然一派輕鬆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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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到是否有內鬼向稅局投報才引出抄家這無妄之災,便順便向同學提出疑問:“那些IRB官員一上來便直擊MD的辦公室,而且知道從什麼地方搜文件,一下子便從MD的抽屜搜出很多機密的單據,你認為會不會是有informant(投報人)向IRB告密?”

吹哨人得30巴仙酬勞

“很有可能。”審計師同學閱歷廣,立即便肯定我的假設,還補充道:“你知道嗎,如果IRB成功追討到所逃的稅務,吹哨人可以得到30巴仙的酬勞。”

“那麼如果富豪老闆逃稅的話,而他的得力助手敢敢出賣他去作投報,豈不是立刻發達?”說出此話時,我立即想起為何老爺子不肯輕易相信人,就連把“忠誠”兩字幾乎寫在臉上的OL,他也是經過多年共事,才逐漸告訴我一些較為機密的事。

那麼他會否懷疑,我是為了30巴仙酬勞的告密者呢?因為若論全公司上下誰是知悉會計和財務系統最周詳者,除了區區就沒有其他人了。

記得小小OL在1975年剛進入公司沒四個月,老爺子的辦公室就在不到30天內遭破門行竊兩次,偷了一些現款和幾瓶他收藏的威士忌白蘭地洋酒。那時也有24小時的保安員看守,但都睡覺去了,竟然毫無所覺。

第一次失竊發生後,幼齒OL除了震驚,但也泰然自若,沒有想及其他。可是在30天內二度遇竊,連懵盛盛的職場新鮮人也會暗忖:“我才加入不久就發生兩次失竊,老闆會不會懷疑我是內應?”

(光明日報/副刊專欄‧作者:梅淑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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