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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觀】大話

如此好康的合約交給像洪門大狀這般是非分明的正氣律師去處理,於OL而言也是某種精神上的滿足。因為在2013年那些官司打得難解難分的水深火熱日子裡,能夠認識他是個幸運不過的機遇。

OL將自己提名洪門大狀成為字母公司法律顧問的建議通知師父後,他當然贊成,因為他在2013年時,也曾聽過OL的某份法庭訴訟宣誓書是出自他的律師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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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自從在2013年見過面後,而法庭的廿多宗訴訟案也在2015年10月全部撤銷下,OL已有多年不曾聯絡洪門大狀。只不過在2014年時曾接到他的電郵通知,說自己已離開先前的受僱律師樓,與另一朋友開創自身的律師樓,地點就在金地廣場那一帶,另一處類以群聚的律師樓事務所林立熱門地點。

OL試着寫個電郵,詢問他有無成為剛成立的字母公司的法律顧問意願,當時也帶點忐忑,由於不知道他是否還記得自己。

豈知電郵一發出不久,已經當上老闆的洪門大狀立即回郵,說他當然記得OL,且二話不說便答應成為字母公司的法律顧問。

真是太好了。因還是小貝貝的千元公司毫無業績,且資本又未到位,員工又只得兼顧會計、財政、行政、打雜、跑腿等一腳踢的OL一人,一些較高竇的律師樓,未必會接受這樣的超級蚊型公司委託,因為會擔心收不到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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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卅年前,OL有次代表公司往吉隆坡某律師樓簽署文件,半途那名律師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說話很大聲且急促,聽那扭麻花的口音,大概是名印裔,只見那位大狀邊聽邊皺眉,冷冷地問了對方兩句話:“是誰告訴你我的電話號碼?你要和我講話是要付錢的,你知道嗎?”

當作什麼也沒聽見的OL,不動聲色地繼續簽文件,心裡卻在想:“律師大曬啊?需要用這種語氣對一個可能是你客戶的人說話嗎?”

從此OL便對所有的律師都懷有戒心,可能只不過是打個電話過去,大大碗的貓面就有可能兜口兜面飛過來。

從天而降的大餅

既然洪門大狀已經爽快的答應接納委任,OL便遵從師父的指示,以字母公司的名義發出正式的委任書,並通知他近日將有相關的香港公司,會在適當的時候指示他向M公司發獻購信,以購買那塊價值超過二億五的寶地。

對洪門大狀來說,此是宗大買賣,代擬的買賣合約律師費同樣會水漲船高,無疑是塊從天而降的大餅。不過如此好康的合約交給像洪門大狀這般是非分明的正氣律師去處理,於OL而言也是某種精神上的滿足。因為在2013年那些官司打得難解難分的水深火熱日子裡,能夠認識他是個幸運不過的機遇。

後來,所有的官司都圓滿結束了,而M公司也獲得了最終的勝利。

2018年3月初,已經說了三四個月的大事終於成為事實:洪門大狀的律師樓代表約臣汪的香港公司,正式向M公司發出獻購信,價錢一如汪大腕先前所說的數額那樣。

只是該信是致給OL,這讓她不禁惶恐,擔心自己的幕後工作不知會否因此而曝光。不過幾十年來吃下的鹽也不算少的她,早前已先打了預防針,告訴大公子經有香港公司通過本地律師接觸M公司,並且和自己通過電話,知道誰是負責人後才會正式發信。阿彌陀佛,希望這番大話說得通吧。

(光明日報/副刊專欄‧作者:梅淑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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