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觀】告狀
烈日當空,我們兩個在毒辣大太陽下曝曬而無路可逃的女子,只能在熱氣襲人的汽車出入通道上踱來踱去,繼續想辦法逃出生天。
“怎麼辦呢?難道真的如嘛嘛所言,要讓我們站到天黑嗎?”
工廠鐵閘後那十多個在看熱鬧的手足,他們自身難保,當然不能指望會出手打救。不過,這刻適逢午餐時間,我瞥見工程師法蘭斯正從辦公樓後面的停車場開車出來,大概要出外吃午飯,見到蜜斯白與我的兩部車堵在通道上,便立刻煞停,搖下車鏡探頭出來望了望,又立即縮回去,坐在車裡不敢出來。
連略有權勢的工程師都被嚇得動也不動,除非此時有訪客到來需要開門,看來我們這兩個手無縛雞之力的阿姨真的要望天打卦。
但其實我也並非很擔心,因為根本不相信“站到天黑”的荒天下之大謬的事會發生。一味出毒招威脅靠嚇的嘛嘛,不可能封鎖整個通道一整天,諒他也沒有那個權力。
逼簽信件方可離去
這樣僵持了大約十來分鐘,忽見到哈惹法麗達匆匆忙忙走出來,向蜜斯白和我分別遞來一封信,語氣平板地說道:“你們簽收了這封信,就可以開門讓你們出去吃午餐,不過1點30分前要回來。”
我接過信一看,題目是:“召返通知”(Call Back Notice),內容寫道:“本公司通知你需在今日即2011年12月30日下午1點30分回來出席會議,否則公司將對你採取紀律行動。謝謝你的合作。”簽署人是法麗達,但沒有註明職位,顯然有些心虛。
蜜斯白問我:“點啊?簽唔簽?簽了還要回來喎!”
我答:“當然簽!簽了就可以離開,然後直接去報警。不過要在簽名後面加上一行字。”全程我們都只說廣東話,這樣站在一旁的法麗達就不知道我們正在密謀如何逃離魔掌的大計。
我在自己的信件副本上簽收後,再在簽名下方以雞乸般大的字寫下“Acknowledged receipt under duress,30-12-2011@12.20pm”(在威逼情況下簽收,2011年12月30日下午12點20分),然後遞給蜜斯白看,讓她與我口陘一致寫下同樣的話。
法麗達接過我們已簽收的副本,看了看眉頭一皺,但也無奈指示保安開鐵閘讓我們離開。
我轉身對蜜斯白說:“直去雙溪威警局,警局裡若有停車位,就停在那裡。”
可能正遇上午飯時間,整個警局報案處只有一名年輕警曹駐守。我們兩人說明來意,就是被人無理拘禁要求報案存備,年紀約廿五六歲上下的警曹聽了,開始按着電腦鍵盤,準備輸入報案內容。
蜜斯白與我便開始滔滔不絕敘述經過,聽得他露出難以置信之色。大概我們的故事過於曲折離奇,又是要被載去酒店見無名人物又是被扣押什麼的,年輕警曹索性放棄聽故事,叫我們坐過去他的座位,用他的桌面電腦自由發揮。這下便由蜜斯白當鍵盤戰士,而我則是共同編劇人,花上近一個小時寫了篇長達500字內容堪比偵探小說的報案書。
文/梅淑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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