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

【柔州議會】限分層房產及2類產業 外國人置業條件嚴謹

(依斯干達公主城24日訊)柔佛州房屋、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主席祖基菲裡指出,房屋滯銷並非州政府的責任,而且當局同意降低外國人置產的門檻,也不意味發展商可持續發展高價房屋,免得到時又讓州政府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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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於此,祖基菲裡說,州政府將依據嚴謹的條件來實施有關政策,即涉及的滯銷產業僅限分層房產和兩類產業,即住宅式的共管公寓和商業性質的服務式公寓及小型家居辦公單位(SOHO)。

他披露,州政府與聯邦政府實施有關政策的不同點是,聯邦政府僅允許調降住宅式公寓的門檻,但州政府在2020年預算案列出的還包括商業性質的服務式公寓和小型家居辦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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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是在第十四屆第二季第三次立法議會上針對州政府調降外國人置產門檻的提問,這麼回復。

服務式公寓居多

祖基菲裡進一步解釋道,柔州滯銷產業尤以服務式公寓為多,因此州政府決定將這類房產列入其中。根據統計,服務式公寓的滯銷單位高達2萬8586個,而共管公寓滯銷單位則有1萬7194個。

在附加提問時,士姑來區州議員陳泓賓以及明吉摩區州議員周忠信皆詢及有關州政府將外國人購買本地房產的價格降至60萬令吉後,是否有政策能夠確保不影響本地購買者購買房屋及向金融公司借貸的權益。

針對有關疑問,祖基菲裡強調,市場上不會出現本地購買者與外國購買者競爭的現象。

他說,州政府定下的條件之一,包括僅允許已經建竣並且已發出入伙紙超過9個月的相關房產才可開放售賣,而這也是國家產業資料中心(NAPIC)所定下的準則。

有關限制,他說,也可消除人們擔心發展商趁機抬高價格的疑慮,即將原本50萬令吉的房產提高至60萬令吉,以便外國人可購買。

他指出,這項優惠的有效期是從2020年的1月1日至9月30日。換言之,9月30日之後,外國人在本地置產的門檻將恢復至原來的100萬令吉。

兒童遭剝削淪為街販 柔福利局救出17人

柔州社會福利局今年在各縣展開的取締兒童街邊小販行動中,一共救出17名兒童,其中一名為外籍兒童。

柔佛州旅遊及婦女、家庭、社會發展委員會主席廖彩彤指出,根據統計,州政府今年截至11月,共接獲63宗兒童被剝削淪為街邊小販的投訴,其中有4宗為兒童乞討及兜售物品的案例。

她說,當局已為該些兒童提供輔導和勸告,並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第17(1)(k)條文采取行動。

她今早在第十四屆第二期第三次柔佛州立法議會上,回答拉慶區州議員莫哈末依茲哈提問有關州內剝削兒童成為街邊小販的現象日益嚴重的問題時,如是指出。

另外,莫哈末依茲哈在附加提問環節中提到,基於現有的條例是針對涉嫌剝削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採取行動,被遺棄或失去庇護的兒童是否獲得保障?

對此,廖彩彤說,針對有關情況,被救出的兒童將被社會福利局安置在庇護所長達一個月,當局將在期間內進行調查。“如果沒有父母或其他親戚能夠照顧兒童,當局將把兒童安置在孤兒院,若發現父母在兒童身邊,當局將給予父母警告或輔導,並援引相關條例施予刑法。”

她也補充,柔州社會福利局從今年1月至10月,一共展開36項針對兒童非法街邊販賣活動的取締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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