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地方

【柔州議會】潘偉斯:動議呈柔州議會 希盟要加入縣行動委會

(新山23日訊)公正黨柔佛州署理主席潘偉斯表示,柔佛州希望聯盟已提交動議給州立法議會,要求將希盟議員列入縣發展行動委員會(JTPD)。

“我們要求希盟的州議員被列入縣行動委員會,而不是哈斯尼所提議的列為觀察員。”

Advertisement

觀察員無權發表意見

他表示,如果在州議會第14屆第四季第二期會議的預算案總結時,柔佛州務大臣拿督哈斯尼還未作出表態,有關動議不會撤回。

潘偉斯也是武吉峇都區州議員,他是於今日上午在州議會的休會時段,接受媒體的詢問時如是表示。

他指出,若只是觀察員,那麼就沒有發表意見的權利,希盟州議員在經過開會後決定不接受成為觀察員的安排。

ADVERTISEMENT

“我們身為人民代議士,有權利監督和參與縣行動委員會的各項決定,而不是坐著聆聽、吃飽喝足回家。”

另一方面,潘偉斯表示,針對馬六甲州選失利,推特上要求公正黨主席拿督斯裡安華下台的聲浪,他贊同行動黨元老林吉祥的意見。

他認為,州選的決定是集體決定,接下來的行動應該交由希盟的最高領導層來進行。

他表示,作為成熟的政治人物,應該展現成熟的政治責任。

嘉米爾:120天內處理廢棄車

柔佛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阿育嘉米爾表示,柔州政府發布新指南,地方政府可在60至120天內處理廢棄車,以往則是需要6至12個月。

他說,有關方面是於去年7月29日召開的州政府行政理事會上,通過上述指南,並已經於有關日期生效。

他指出,這份指南協助統一各地方政府處理廢棄車的問題,執法也將更有效及快速,也免抵觸法令,本指南將與2項法令同讀,即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法令)及 1974 年溝渠和建築法令(133 法令)。

阿育嘉米爾今日上午在柔佛州立法議會第十四屆第四季第二期會議上,針對誠信黨實廊區州議員法依祖安利詢問有關政府有何計劃,解決在住宅區及路邊的廢棄車問題時指出。

他說,在相關法令下,地方政府可以在60至120天處理廢棄車,以往則是6至12個月。

“地方政府在接到投訴後,會記錄及拖走廢棄車,之後通過MySikap、警方及大馬公司委員會系統,檢查轎車的狀態,隨後開設調查檔案。”

他說,若涉及罪案問題,轎車將交給警察;若無法辨識車主身分,大馬陸路交通局會向化驗局協助辨識車主。

此外,他說,在這之後,當局會發出通知給車主,以取回轎車;若無地方政府會充公轎車,並通過檢察署向法庭申請沒收令。

他說,在今年當局對2370輛廢棄車車主發出通知信,並銷毀109輛廢棄車。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