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海3日訊)峇眼國會議員林冠英促請政府無限延長期限,讓接種冠病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者,可向政府申請特別經濟援助的申請條件。
他今日移交5000令吉給北馬藥業公會時說,當初聯邦政府向相關制藥公司購買疫苗時,簽署責任豁免協議,國人接种冠病疫苗后若出現副作用,只能向政府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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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政府只限3個月內出現不良反應者申請援助,但部分接种者或在3個月后,或更長時間才出現副作用,因此他希望政府不要設下任何期限,只要有醫藥證明是因接种冠病疫苗引發的副作用都可以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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