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8日訊)一名育有10名孩子的律師媽媽,因不願讓其12歲至19歲孩子接種冠病疫苗加強針,以及5歲至11歲孩子接種第一劑冠病疫苗,日前到警局備案。
阿斯雅的4名年齡介於14歲至19歲的孩子,已經完成接種兩劑冠病疫苗,而第五名年齡13歲的孩子,正在等待接種第二劑疫苗。另外,她的第六至第九的孩子,年齡介於5歲至11歲,第10名孩子則年僅2歲。
贊警方很專業
她是在衛生總監諾希山於周四宣布,衛生部藥物監管局(PKBD)已批準5歲至11歲的兒童接種輝瑞疫苗後,到關丹警局總部備案。
她今日在臉書貼文說,她按警方指示於今早11時30分到關丹警局總部刑事調查組錄取口供。她稱贊警方很專業。
她說,由於她是投訴人,形式上,警方需向她錄取口供。
她解釋,因此案不是刑事案,所以警方沒有開檔展開調查。
她補充,她備案的目的,是要對衛生部長凱里和諾希山採取民事訴訟。
“警方說,將會把我的報案書轉發給衛生部,我很樂意提供所有的文件。”
孩子受歧視將提告
阿斯雅對《當今大馬》說,這只是備好警方報案書,如果其孩子之後受到歧視,那麼就會構成“損失”或“損害”或“侵犯權利”的元素。
她解釋,她所指的歧視是指孩子在校園內需要隔離、被禁止使用操場和體育公共設施、禁止在餐廳用餐、禁止進入超市或限制行動。
她說,她也考慮在公務員行為失當罪名下,向凱里和諾希山提出法律訴訟。
以公務員行為失當罪名
“如果政府強制我孩子接種冠病疫苗,或者我孩子沒有接種冠病疫苗而受到歧視,身為媽媽的我,將考慮在公務員行為失當罪名下,向凱里和諾希山提出法律訴訟。”
她說,現在還沒有出現“損失”或“損害”的元素,若想要在民事法庭起訴,必須證明這些元素。
除了不願讓孩子接種加強針,阿斯雅透露,她本身也拒絕接種加強針。
根據阿斯雅日前在臉書上傳的報案書內容提到,政府由始至終沒有強制任何一方接種冠病疫苗,但政府通過衛生部長凱里和衛生總監諾希山的行政指示和權利,制定條例和政策,限制任何未接種疫苗或拒絕接種疫苗者的自由權和基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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