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型冠狀病毒

【新冠肺炎】打首劑至少4至6個月 逾60歲可打第2針加強劑

(吉隆坡18日訊)衛生部長凱里公布第2針新冠疫苗加強劑的接種條件,即所有已接種第1針加強劑至少4至6個月的60歲或以上人士,即可接種第2針。

“18至59歲患有慢性疾病,並已接種第1針加強劑至少4至6個月的人士,也可接種第2針,惟這個群體需事先諮詢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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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里是針對一名網民發推文詢問接種第2針加強劑的條件時,作出回應。

網友披露,他在去年12月尾接種加強劑,如今快到達6個月,因此好奇他是否符合接種第2針加強劑的條件。

凱里曾在4月22日發文告,公布有關接種第2針加強劑的接種機制,其中提及18歲以上、因出國而需接種第2針加強劑的人士,可在接種首針加強劑的1個月後,以直接登門方式前往接種第2針加強劑,但必須出示如機票和行程等文件,作為出國證明。

凱里回應:60歲以上在接種首劑加強針的4至6個月後,就可接種第2針加強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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