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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申請充公一馬資產案】 沙菲宜:納吉要求索回 3手錶楊肅斌林曉春贈送

(吉隆坡26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首席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表示,納吉要求索回的其中3個手錶,分別是楊忠禮集團執行丹斯里楊肅斌及柏威年高級公寓持有人丹斯里林曉春所贈送。

“其中一只手錶是由Global Oriented有限公司名下的‘Datuk Francis’(楊肅斌)所贈送,通過一間Taman Equin(馬)私人有限公司發出的支票得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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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只(手錶)則是林曉春(Datuk Desmond Lim)使用信用卡購買的。”

“還有一只標記為‘Datuk Francis YTL’(楊肅斌)的手錶,是通過一間名為Yeoh Tiong Lay私人有限公司的建築公司發出的支票來購買的。”

納吉及妻子羅斯瑪在政府提控Obyu控股的充公資產案件中以第三方身份,要求索回首飾及手表。

代表納吉的另一名律師塔妮雅表示,被充公的7隻“Richard Mille”牌子的手表都是贈送給納吉的禮物,皆與一馬發展公司(1MDB)資金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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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根據1MDB查案官符偉民警監的宣誓書證實,有幾只手錶是禮物,但是沒有確鑿證據。

“因此,我們要求法庭駁回這項(充公資產的)申請,以便把充公的手錶立即歸還給納吉。”

11月14日裁決

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爾擇定11月14日宣佈此案的判決。

在此之前,主控官哈里斯翁表示,2436件首飾的其中一件,已經歸還給Global Royalty Trading SAL(黎巴嫩首飾公司)。

代表該黎巴嫩首飾公司的律師拿督大衛古魯巴淡說,總檢察署對於其當事人公司的陳情滿意,已經同意歸還一條鑲鑽白金手鏈。

“該手鏈原本存放在國家銀行保險庫,如今已經歸還給當事人公司保管。因此,我方也撤回訴訟。”

控方:劉特佐通過2公司交易 轉移資金無關業務

政府申請充公與一馬公司(1MDB)醜聞有關的資產案件中,其中2018年在柏威年高級公寓的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名下產業所起獲的2435件珠寶、7只手錶和29個名牌包包,被指是挪用一馬發展公司(1MDB)資金所購得。

主控官哈里斯副檢察司說,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與在逃富商劉特佐及密友陳金隆(譯音),通過Good Star公司和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直接交易,印證這一事實。

“納吉尾號為694的大馬銀行(Ambank)戶頭,其主要現金來源是從Good Star和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s轉移的資金,而這些公司為劉特佐和陳金隆所控。”

他今日在高庭有關政府申請充公與一馬公司有關的資產案件審訊上提呈書面陳詞時說,Good Star、劉特佐、沙地2位王子法依沙和沙勿與納吉,跟一馬公司沒有任何聯繫或業務往來,以證明他們從一馬公司獲得的資金是合理的。

“這種資金不是基於商業原因,因此Good Star在蘇格蘭皇家顧資銀行(RBS Coutts)賬號為1111 6073的賬戶的現金,是通過犯罪行為獲取的,違反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條文。

指納吉開戶頭收1MDB資金

“隨後,資金從Good Star轉移到屬於法依沙和沙勿的Riyad銀行戶頭,最後是納吉尾號為694的大馬銀行戶口,符合洗錢的要素,抵觸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4(1)條文,以及刑事法典411(藏有贓物)條文。”

哈里斯指出,納吉開設大馬銀行戶頭(9694),只是為了從Good Star和Aabar,隨後是Tanore手上收到一馬公司資金,並導致大馬銀行賬戶(1880)和大馬伊斯蘭銀行(1906和1898)的開設。

他說,警方於2018年在Obyu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名下產業所起獲的物品,與一馬公司醜聞有關,2019年控方提出充公申請,以扣押涉案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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