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9日訊)4天前涉嫌撞斃檳市廳助理的中國籍女司機,今日被控上推事庭,她否認有罪,暫時不獲保外,推事羅絲妮在案訂11月8日過堂。 24歲被告劉莎莎,被控於本月25日早上6時25分,在柑仔園駕駛一輛轎車,並在酒精影響下,無法控制轎車撞死莫哈末海丁甘尼,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4(1)條文。 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處坐牢3至10年以及罰款8000令吉至2萬令吉。 被告否認有罪,基於控方需向移民局查證被告護照的真偽,因此她暫時不獲保外,推事案訂11月8日過堂。 另外,被告事發時所駕駛的轎車車主林年祥(23歲)今日也被傳控上交通庭。 控狀指林年祥於本月25日早上6時25分在柑仔園,身為有關轎車的車主,允許劉莎莎駕駛其車,而劉莎莎無駕駛執照,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26(1)條文 。 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將被判處罰款300令吉至2000令吉。林年祥當場承認有罪,求情指自己是一名廚師,月薪2800令吉,希望獲輕判。 隨後推事判決他罰款1500令吉,或以3個月監禁代替,而被告判決後馬上付罰款。(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