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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斯里打傷3志願警衛案】 總監:RELA非可被收買 堅拒廖順喜賠償

(安邦14日訊)全國志願警衛局(RELA)總監祖基菲里強調,為捍衛執法人員的尊嚴,並非是可被“收買”的對象,因此堅拒涉嫌打傷3名志願警衛的華裔商人拿督斯里廖順喜所提出的賠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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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順喜被控致傷及暴力恐嚇公務員一案今早過堂,被告代表律師拿督拉治峇星聲稱,辯方早前致函祖基菲里提出賠償意願,惟3名志願警衛無意接受任何的賠償。

他表示,辯方同時也將志願警衛局的答覆,移交給雪州總檢察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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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基菲里今早也出庭聆審。他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提到,他希望此案可儘速開審,讓被告獲得應有懲罰,同時警戒被告及社會大眾,必須尊重正在執行任務的執法人員。

任何條件都不接受

他解釋,他不希望外界誤認為RELA是可被收買的。若再有類似事件發生時,當事人只需賠錢了事,我們不想讓外界有這樣的錯誤訊息。

他是在上週接獲有關信函並立即回覆,惟被告並沒說明賠償的數額。

“3名當事人的立場堅定,無論對方提出任何的條件,他們都不會接受。”

廖順喜共面對3項傷人指控,控狀指他於2017年10月27日早上6時30分,於安邦九皇爺廟外蓄意致傷志願警衛李永保(28歲)、張凱文(20歲)及梁鈞傑(22歲),抵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他若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高1年或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廖順喜也被指以暴力恐嚇當時正在執勤的公務員張凱文執行公務,已抵觸刑事法典353(以暴力恐嚇公務員執行公務)條文。

被告律師:不代表RELA沒錯

被告律師拉治峇星在庭外斥責媒體未審先判,所有注意力都放在RELA身上而非當事人;他要媒體公平報導,不應只聆聽單方面的說法。

他表示,媒體必須公平,辯方確實有提出賠償,但不代表他們(志願警衛)沒錯。

他強調,志願警衛在案發當天也有粗暴對待在場的中國旅客,進而導致衝突的發生。

推事莫哈末菲達勿斯擇訂案件在9月5至7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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