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拆廟變騷亂】雪大臣:不徵地解紛爭 不准拆廟

(沙亞南29日訊)雪蘭莪州務大臣阿米魯丁強調,州政府不會通過徵用土地來解決首邦市施菲爾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的土地擁有權糾紛。但他保證,在還沒有達成共識前,絕對不會允許任何一方遷廟或拆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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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於今日下午在州議會大廈新聞媒體處召開記者會,對州政府將利用徵地來解決興都廟課題的傳聞作出駁斥。

“ 州政府不會採取這項建議,因為這需動用大數額撥款作為賠償經費,對納稅人不公平,也會給其他個案帶來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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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於昨天與相關正副部長、行政議員和國州議員協商後,議決在興都廟騷亂事件全面平息後,召集各造舉行圓桌會議,尋找最佳解決方案。

“州政府必須確保興都廟一帶不再有任何衝突或抗議,全面恢復安寧之後就會召開圓桌會議,預料最遲下週二(12月4日)。”

尋找共贏解決方案

阿米魯丁說,州政府目前對這個課題仍沒有共識,但不排除任何選項或建議,只要它需要各造同意後才會作出最終決議。

他說,遷廟事件涉及多個單位,包括發展商以及鬧雙胞的廟宇管理層,州政府將會召集各造來協商,尋求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共識。

“州政府如今作出保證,在還沒有達成共識前,絕對不會允許任何一方遷廟或拆廟。”

阿米魯丁說,由於涉及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的司法案件還在進行中,該廟直到明年1月11日前都不能進行拆除。

“州政府已準備作為中間人協調此事,並依循法律依據來進行協商。”

無論如何,他拒絕就州政府傾向哪一種建議透露任何詳情;他表示,如今都還沒有協商,不會有任何決議。

“我知道外界有提出‘谷中城解決方案’(Midvalley Formula),但州政府必須考量很多問題,我相信,只要大家能夠理智地進行協商,一定會有共贏的解決方案。”

屬私人地難頒布為廟地

阿米魯丁說,雖然雪蘭莪州確實有頒布廟地的指南,但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屬於舊建築,加上這塊地段如今屬於私人地,要頒布為廟地並不容易。

他指出,州政府早於1年前就一直為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的搬遷居中斡旋協調,包括獻議撥地給該廟,同時設有停車場等,以及賠償150萬令吉,只不過這項獻議沒有獲得接受。

“這座廟本來於今年初拆遷,但在州政府的協調下,遷廟期限三次展延。”

詢及州政府會否在經過這次的遷廟風波後而制定更嚴格的興建宗教場所指南時,阿米魯丁說,州政府一直都有興建宗教場所指南,但這起事件中的興都廟已超過百年,屬特別例子。

尊重法庭判決召集各造協商

隨著沙亞南高庭週四駁回信徒申請,並核定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所在地段仍屬於私人發展商,阿米魯丁說,州政府尊重法庭的判決,所以才會召集各造進行協商。

他強調,州政府不容許任何暴力事件發生,即便進行協商,涉及騷亂事件的滋事者依然得面對法律制裁。

至於州政府會否協助鑑定“鬧雙胞”的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管理層,誰才是合法管理層時,阿米魯丁沒有正面回應,只說州政府都會召集這兩派前來協商。

陪同出席記者會的包括首相署副部長瓦達姆迪、水務、土地及天然資源部長希維爾、人力資源部長古拉、雪蘭莪州行政議員甘納巴迪勞和雪蘭莪國州議員等。

 

總警長駁被撞傳言

消拯員是被打傷

(吉隆坡29日訊)全國總警長丹斯里莫哈末弗茲駁斥傳言,否認在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騷亂事件中受傷的消防員莫哈末阿奇,是被消防車撞倒而非被毆打。

他於今日為獨立警察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IPCMC)論壇主持開幕後在記者會上說,警方所接獲的情報顯示,25歲的莫哈末阿奇并非如社交媒體所指是被撞倒。

“如果沒有被打,他怎麼會重傷?我們正在鑑定是誰在廣傳有關(顯示莫哈末阿奇被撞)的視頻。”

  將揪出廣傳視頻人士

“我們也還在通緝毆打莫哈末阿奇的人,知情的公眾受促挺身協助警方調查,以鑑定誰需要負上責任。”

弗茲證實,因興都廟搬遷騷亂事件被捕的律師並不是發展商One City發展公司的代表律師,而是該公司的顧問。

“有人聲稱落網嫌犯是無牌執業,但警方目前仍未確定是否屬實,將會展開調查。“

他說,警方目前也仍未向One City發展公司負責人錄取口供,預料隨後將傳召他們錄供。

“至今只有2名被捕嫌犯與One City發展公司有關,其他落網者則是涉及騷亂。”

另外,弗茲說,警方仍未批准“反《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集會”。

“他們(主辦方)已提出申請……我們已召見主辦方,截至目前,我們還未發出准證,因為還要先評估安全問題,他們也必須獲得吉隆坡市政局亮綠燈。”

受傷消拯員報告近期出爐

(吉隆坡29日訊)衛生部長拿督斯里祖基菲里阿末說,週二在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騷亂事件中受傷的消防員莫哈末阿奇的醫藥報告,預料會於近期出爐。

他於今日到國家心臟中心探訪莫哈末阿奇後說,衛生部正與國家心臟中心溝通,以於近期內發出有關醫藥報告。

“我相信醫藥報告會於近期內出爐……這需要和當局(國家心臟中心)溝通。”

祖基菲里阿末是針對社交媒體流傳莫哈末阿奇受傷的原因,衛生部會否可能公布其醫藥報告時如此回應,但他並沒有說明醫藥報告公佈的確實日期。

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保衛小組昨天指出,莫哈末阿奇是因為消防車突然後退,導致他夾在尾隨客貨車之間而受傷,但消拯局否認此事。

另一方面,國家心臟中心首席執行員拿督斯里阿扎哈里說,莫哈末阿奇目前仍需要插管及依靠儀器,傷勢嚴重,但情況已穩定。

 

首相警告從政者NGO領袖

破壞和諧者依法處置

(吉隆坡29日訊)隨著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騷亂事件繼續延燒,首相敦馬哈迪強調,政府將確保沒有人能破壞國家的和諧與安寧;他也警告從政者和非政府組織的領袖,不要企圖渾水摸魚。

他於今日在國會下議院針對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騷亂事件發表聲明時,也促請全體國民保持冷靜,避免參與可能有煽動成分的活動,各造應該了解國家安全與穩定是共同責任。

“我們要將此事交給相關當局調查,我要求各造,不管是議會廳內的各位還是公眾,發表或分享這宗事件的言論時必須謹慎,因為現在流傳著許多虛假與錯誤的新聞。

“至於政治人物和非政府組織領袖,不要企圖渾水摸魚。”馬哈迪警告有心人士,政府不會容忍破壞國家和諧之徒,并將依法處置。

“如果有人為了私利而違法,政府將秉持法治,根據法律行事。”

但他也強調,政府不會盲目懲罰任何人,各造必須了解民主有界線。

“沒有人可以隨意違法,并引起人民焦慮與國內混亂。”

沒有人可以隨意違法

馬哈迪也再次強調,興都廟騷亂事件不是種族或宗教課題,而是破壞各族關系的刑事罪。

他說,政府將毫不猶豫地對付任何企圖挑釁他人和挑戰法律的人士。

“政府已承諾不會限制新聞與傳播,可是,人民應該有責任地行使這種自由,而不是加劇可能造成各族關系分裂的情況。”

“現在也不是互相指責的時候,警方已經控制秩序與進行調查。犯錯者確實已犯錯,他們將面對法律制裁。”

此外,他說,警方會處理這個情況,以減緩衝突及恢復公共秩序。

馬哈迪說,政府不會對騷亂者造成消防員和警員受傷,以及破壞公共和私人財物的行為掉以輕心。

“政府嚴正看待這種可能危害各族和平的事件,我已經獲知調查工作的最新進展,當局將會採取行動。”

“我感謝警方採取行動控制情況,以免繼續延燒。”

消防員莫哈末阿奇在興都廟騷亂事件中受傷,目前在國家心臟中心接受治療,另外有數名警員和公眾受傷。


首相:屬州政府權限 

雪可徵地解糾紛

(吉隆坡29日訊)首相敦馬哈迪強調,為解決施菲爾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土地擁有權而引發的糾紛,雪蘭莪州政府有權採取徵用興都廟所在地段的方式。

他於今日在眾部長陪同下召開的記者會上說,若廟方不滿意法庭的裁決,同樣可以向上訴庭乃至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不滿裁決可上訴

“土地屬於州政權管轄權限事務,中央政府沒有干涉的權力,可是,若發生騷亂,中央政府就會介入。”

馬哈迪說,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是否搬遷取決於法庭的裁決,然而,州政府可以行使徵用土地的權力。

他說,發展商確實可以根據法庭之前的判決收回土地,若廟方不滿意法庭的裁決,可以提出上訴,直到聯邦法院作出裁決之後,就必須遵守有關裁決。

“我相信,發展商是自認為有能力收回地段,才會用不正當手法來取回土地,但那是不正確的。”

“這就是問題所在,當你在別人的土地上建廟,而地主要收回時,你就會面對問題。所以,未來若要興建任何宗教膜拜場所,都必須先獲得州政府批准,之後才可以動工。”

沙亞南高庭今日基於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3名信徒沒有法律地位,而發展商卻是地段的合法擁有人,因此駁回暫緩One City發展公司收回該廟地段的法律權限的申請。

馬哈迪說,興都廟騷亂事件確實涉及一些“非普通人”,這些黑社會分子若要公然挑戰政府,他歡迎他們在來屆大選時上陣競選,“就看他們屆時可以贏得多少席。”

有關國家元首大婚,馬哈迪以他還沒有接獲官方資料為由,拒絕發表進一步談話。

“我沒有正式資料,所以我不能說什麼。”

詢及豪華遊輪“平靜號”公開招標於今日結束的最新進展時,馬哈迪笑問記者:“你是不是有興趣要購買?”

他同樣也以仍未獲得完整資料而拒評。

 

議長駁回緊急動議 

興都廟騷亂無需辯論

(吉隆坡29日訊)國會下議院議長拿督莫哈末阿里夫駁回朝野議員提呈的緊急動議,無需針對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騷亂事件進行辯論。

他於今日在回答國陣比魯蘭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羅納建迪詢問,他和執政黨議員提呈的緊急動議是否已接納時,如此回應。

他說,他已告知執政黨一方這項決定。

“不。他們已獲知此事,2項緊急動議都被駁回。”

朝野議員於週二分別提呈緊急動議,要求辯論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騷亂事件。

希望聯盟班底谷區國會議員法米代表執政黨和親執政黨獨立議員提呈有關緊急動議,羅納建迪則代表反對黨提出緊急動議,希望於今天在下議院進行辯論。

 

哈尼夫:被捕職員非律師

我不是幕後黑手

(吉隆坡29日訊)資深律師哈尼夫表明,他不是外界謠傳的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騷亂事件的幕后黑手,而遭警方逮捕的One City發展公司職員也不是警方所指的“律師”。

他於今日發文告說,一些有心人在內政部長丹斯里慕尤丁召開記者會後,利用兩名“律師”被指涉案的錯誤資料,把矛頭指向他和同事莫哈末拉菲克。

“這些有心人士甚至把我們之前上庭時被拍到的照片,附上具有惡意企圖與虛假的圖說,指控我們獲支付15萬令吉來驅赶拒絕遷移的興都廟信徒,卻將其中13萬5000令吉放進自己口袋,并支付50名巫裔男子每人300令吉闖廟滋事。”

譴責造謠者

他強調,他和莫哈末拉菲克嚴厲譴責這些散播謠言的有心人士,也肯定會向任何誹謗他們的人訴諸法律行動。

昨天下午,慕尤丁在內政部召開記者會,指警方已經逮捕21名涉案者協助調查興都廟騷亂事件,當中兩人為One City發展公司的律師,其中一人為華裔,另一人則是巫裔。

哈尼夫說,One City發展公司於11月26日晚上約7時30分,即騷亂事件發生的12小時後,委託他代表該公司為任何被警方傳召與逮捕協助調查的職員和員工提供援助。

“當我受委時,One City發展公司只有一名員工於11月26日中午遭警方逮捕,我於是建議One City發展公司委任莫哈末拉菲克為該名員工的代表律師,以於11月27日上午11時赴八打靈再也推事庭,處理警方要求延長扣留該名員工的法律工作。”

他表示,他也密切關注One City發展公司兩名職員接獲警方通知,必須於11月27日中午12時赴警局錄供的事項。

受委代表律師

“不過,這兩名職員卻於11月27日凌晨1時至2時30分之間被警方逮捕協助調查,我也正式受委代表這兩名職員,處理他們料於27日上午11時被帶上法庭申請延扣的事宜。”

哈尼夫說,從法律角度來看,他並不應該揭露其兩名當事人和另一名員工的身份,但為了闢謠,他只能對外證實這3名職員或員工中,其中一人擁有法律學位,但卻在任職One City發展公司時並未成為執業律師。

他說,他和莫哈末拉菲克於11月27日代表所有當事人出庭,同一天被拍下了照片刊登出來。

他說,警方至今仍扣留其3名當事人協助調查,他明白執法單位有責任對外發表聲明交代整起事件的發展及調查結果,但當局不應該揭露調查的詳情,以致威脅任何人的安危或影響調查結果,以及案件的審訊。

指騷亂事件沒有涉及2律師

哈尼夫說,興都廟騷亂事件并沒有涉及兩名律師,只是一名所謂的“非執業律師”。

他在文告中說,由於被逮捕的21個人至今仍遭警方扣留調查,這名“律師”是否涉及刑事犯罪也仍未有結論。

“只有在調查結束後,任何有犯罪的人士或一方才會被提控上庭。”

他認為,當局不應該向民眾灌輸該名所謂的“律師”就是整起事件的幕后黑手。

他認為,慕尤丁召開記者會還原騷亂事件真相是好的舉措,但其發表的部分聲明并非完全正確,甚至有未審先判之嫌,有違法治精神。

將訴柏特拉等誹謗者

哈尼夫將針對兩張惡意誣衊他與莫哈末拉菲克的截圖,向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和警方投報。

他強調,他們一定會對涉及誹謗的人采取法律行動,包括爭議性部落客拉惹柏特拉。

在他出示的臉書帖子截圖中,拉惹柏特拉在哈尼夫與首相敦馬哈迪的合照中加上數段文字:“謎:One City老闆與郭素沁是近親,敦(馬哈迪)與鬧事者共享一名律師,但被怪罪的是蘇丹和巫統?”

馬哈迪認為,拉惹柏特拉此舉已誤導人民,為騷亂事件火上加油。

哈尼夫坦承,他和莫哈末拉菲克在前朝國陣政府期間,是馬哈迪的私人律師,但不代表不能處理其他案件。

他強調,他是One City請來代表被捕職員的律師,而這些職員並非在場的鬧事者。

Ayala集團譴責暴力事件

One City Development母公司菲律賓Ayala集團已致函首相,解釋該公司在我國的商業運作及投資,並表明對這次的興都廟騷亂事件感到遺憾,並會和執法單位充分合作。

哈尼夫透露,Ayala集團是通過菲律賓大使館將信函交到首相辦公室。

“該集團也對被指涉及騷亂事件,作出嚴厲否認。”

 

總檢長:與警合作

法律行動對付涉及者

(吉隆坡29日訊)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說,總檢察署將於未來幾天針對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騷亂事件與警方緊密合作,以向所有涉及者採取應有的法律行動,沒有人可以例外。

引起社會大眾恐慌

他說,興都廟騷亂事件引起社會大眾恐慌,尤其是暴徒對正在履行職務的消拯人員展開的暴力襲擊,總檢察署嚴正看待這起事件。

他於今日發文告指出,警方最高管理層已向總檢察署匯報最新的調查進展。

他說,鑑於事件的嚴重性與敏感性,他已指示將該文件交由檢察署總部處理,並由檢察組組長負責及隨時通知他最新進展。

“總檢察署明白這起事件的緊迫性,因為它威脅到社會的安全和安寧。”

湯米湯姆斯說,總檢察署有意依據《1956年政府訴訟法令》第9條文,協助這起騷亂事件中的雙方進行調解。

“斯里馬哈馬廉曼興都廟的騷亂事件,是由土地權糾紛所引起的;我很樂意與代表所有當事方的律師會面,並根據《1956年政府訴訟法令》第9條文下關於慈善信託,所賦予總檢察署的權力來解決相關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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