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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天窗】 有修改沒纂改的報告

1MDB稽查報告遭纂改案上周有了結果。

高庭法官再尼馬茲蘭裁決,控方無法提出可靠證據,證明前首相納吉明確指示修改1MDB稽查報告,也沒有證據顯示1MDB前CEO阿魯是同謀或須對影響1MDB的問題負責,兩人表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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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纂改1MDB報告案,納吉被控利用職權纂改1MDB稽查報告,阿魯則被控以教唆罪。

報告被質疑政治化

再尼法官說,納吉只是擔心稽查報告被政治化,修改1MDB報告是依據阿魯所提供的文件,並經過前總稽查司安比林的判斷和同意。

根據案情,2016年2月24日,納吉在首相署的一次會議指示修改稽查報告內容,總稽查司安比林當時在場,其他高官還有前國家首席秘書阿里韓沙、前反貪會總監祖基菲裡和納吉機要秘書蘇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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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修改的報告有五大部分被刪除,如下:

1)報告提到劉特佐數次出席1MDB會議,因被認為太敏感,劉特佐的名字在報告裡全被刪除。鑒於有證人作證,納吉最後還是承認劉特佐有出席會議,卻說他是代表聯營公司沙地石油的Turki王子。

2)在1MDB呈交給公司委員會(SSM)、財長機構和銀行的2014年財報,第4.2段落與原版的財報內容有異。法官說,納吉對此似乎不知情。

3)IPIC和1MDB為Edra能源發行的17.5億美元債券提供擔保,但1MDB的字樣被刪除。

4)據稱是劉特佐公司的泰國CGSP和新加坡ACME,在轉手買賣債券時賺取了7400萬美元牟利;這段被刪除。

5)納吉覲見登嘉樓蘇丹也是時任國家元首的段落被刪。根據前登州大臣賽益爆料,因蘇丹拒付債券的高昂成本,聯邦才“接管”登州投資機構(TIA),改名1MDB。

再尼法官沒有否認稽查報告被“修改”(amended),但不是“纂改”(tampered),而且經總稽查司安比林的判斷和同意,沒有證據顯示他被迫參與會議或修改報告,因為總稽查司保留最終的決定權。

辯護律師沙菲宜指出,修改的是未完成不是最終的稽查報告,因此並無不可。

但法官也提到,總稽查司因為需要重做報告而“惱火”(irritated)。安比林可能還是不情願的,不然怎會“惱火”?

安比林是此案的第六名證人。他在法庭供證時稱,時任首席秘書阿里韓查在會議上聲稱為了捍衛納吉的聲譽,叫他把他的意見從報告裡刪除。

稽查報告列機密文件

根據安比林的接任者瑪蒂娜供證時說,她保留了原版稽查報告,證實所公布的報告有數個段落被刪除或修改,也因如此,原定在該年2月提交給公賬會的報告遲了一個月才提交。

安比林卻說絕無此事,堅持報告的內容屬實。

交到公賬會時任主席哈山時,他又刪除了兩段句子才交給其他成員,這是潘儉偉說的,哈山後來才承認。

也因該稽查報告被列為機密文件,又害拉菲茲被控罪成而無法在509的大選參選。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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