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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天窗】阿班迪的多元身份

3個月前,前總檢察長阿班迪起訴敦馬與政府“非法終止其總檢察長職”一案達致庭外和解。

敦馬對此不滿,說他並未同意,事先也未被告知,因此要總檢察長伊德魯斯公開和解協議內容。伊德魯斯私下回覆敦馬有關和解條款,敦馬說這是公共課題,為何不能公開而要私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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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馬指責政府作出賠償,等於承認政府錯誤解雇阿班迪。阿班迪當時要求賠償223萬令吉。

那是兩三個月前的事。上週末,《The Edge》報道,1MDB案的頭號通緝人物劉特佐向大馬政府提出15億令吉和解獻議,以撤銷其所有控狀;代表劉特佐與總檢察署進行談判的,赫然是前總檢察長阿班迪!

從時間點看,那應該是阿班迪接受本身訴訟案庭外和解後不久的事。那劉特佐是何時開始聯絡上阿班迪,要求後者當他的中間人呢?

阿班迪曾是總檢察長,當時曾指1MDB沒有資金不見,力挺納吉清白的他,如今卻代表劉特佐向政府尋求和解,不覺得身份很尷尬很矛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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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特佐為何會想到找阿班迪當他的中間人?是不是有人提議,阿班迪才會答應?而那個人是誰?還是,在阿班迪受委總檢察長當年,雙方就已認識,所以這次他才義不容辭當中間人?

藍卡巴星質疑阿班迪是否收了“中介費”,這筆“中介費”是不是來自1MDB的資金?他也指身為前總檢察長的阿班迪應該勸劉特佐自首,而不是當他的說客。

根據報道,1MDB及其四家子公司向劉特佐追討37.8億美元,兌成馬幣目前約166億令吉,劉特佐獻議15億令吉,連10%都不到,政府豈會接受?

總檢察長伊德魯斯證實政府已拒絕劉特佐的獻議。

阿班迪承認,他是受到美國一家律師所的要求,安排劉特佐的代表律師前來我國與總檢察長見面,討論如何取回“劉特佐被指從1MDB挪用的資金”;他聲稱談判原本順利進行,總檢察署後來卻取消談判,原因不得而知。

劉特佐的代表律師來自美國,是否意味着,劉特佐本身也匿藏在那裡?

話說回來,總檢察署中止和劉特佐律師談判的決定是對的,可能劉特佐是要仿傚納吉繼子裡扎的做法,即歸還部分資金,換取DNAA(釋放不代表無罪)協議,逃過刑罰。

身份備受爭議

所以說,此惡例一開,人人都要效法,前陣子,納吉和前財政總秘書伊萬不也申請高庭在他們的66億失信案宣判DNAA,但被高庭駁回嗎?

說回阿班迪,其實他的身份一直備受爭議。當年受委總檢察長,卻被發現他是巫統黨員,在國慶日毫不避諱地穿着國陣制服出席活動。他也受委朝聖基金董事局成員。總檢察長兼任朝聖基金局董事?明顯存在着利益衝突。

509大選後,他受委為巫統最高理事及黨紀委會主席,在在顯示他一直是巫統黨員,納吉仍委任他當總檢察長。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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