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打開天窗】納吉還要當候選人

納吉去年接受《路透社》訪問時就已公告天下,他要在來屆大選上陣,繼續當國會議員。當被問及他已被定罪,是否還有資格參選,他說,那要看你如何詮釋法律、憲法和司法。

依斯邁沙比利任相,他要當依斯邁的經濟特別顧問,自行在社媒表示自己掌管經濟事務,已草擬各種振興經濟和應對疫情等等建議與措施,希望政府盡快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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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受到異議,依斯邁最後宣布巫統宣傳主任沙里爾為首相署經濟主任,納吉出任首相經濟顧問的消息才告一段落。

納吉心未死

2個月前的SRC案終極上訴,聯邦法院維持高庭判決,納吉隨即申請特赦。議長阿茲哈說,聯邦憲法闡明,相關國會議員只要在14天內申請特赦,其議員資格就得以保留,直至申請結果出爐才定奪。

他還入稟法院要求檢討SRC案判決,其代表律師沙菲宜說,法庭一旦批准重審,納吉會將再次聘請英皇律師萊德勞前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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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回,納吉申請聘用萊德勞為他辯護,但被高庭駁回,萊德勞在SRC案終極審判的前一天通過沙菲宜上訴聯邦法院,不知進展如何?SRC案若重審,換另一法官審理,納吉聘用英皇律師的申請可會獲得批准?

納吉除了申請司法檢討,他也要求在服刑期間外出,以出席國會會議、到選區會見選民,以及每週會見助理二到三次,但被監獄局以保安為由拒絕,於是,他又把監獄局總監、內長和大馬政府告上庭。

你或會認為,隨著國會解散,這已不是課題,但未必,沙菲宜說,需審理此案,因為是重大的司法課題,包括納吉是否可以被提名為候選人等等。

他的意思是,國會雖已解散,納吉還要在來屆大選當候選人,一旦他當選,他又是國會議員,那他還是需要到國會開會啊(搞不好還當上首相)!

一名服刑罪犯參選中選為國會議員,讓他繼續出席國會議會?你會覺得哪有這等荒謬事!對納吉來說卻是無所不能,就如他接受外媒時說的:看你如何詮釋法律、憲法和司法。

或代理人上陣北根

據傳納吉申請在大選期間獲準外出參與競選活動,監獄局總監諾丁否認,重申納吉沒有特別待遇,除非他先“獲釋”。

當被問及,沙菲宜卻大賣關子,說“有許多有趣論點和進展”在進行中,這個時候他不能說。

或許最快速的方法,就是取得國家元首特赦,納吉獲釋,回到北根成功提名,在自己盤根幾十年的老家,豈有不勝之理?那時候又是一條“好漢”!

在納吉老家的巫統區部早已圈定他為准候選人,如果納吉屆時不獲競選資格,還另有4名候補,但無論誰在大選中選,一旦納吉較後獲赦,中選者都會把議席還給納吉。

你會覺得匪夷所思,但在這個萬能國,民智未開,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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