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检察长阿班迪被指包庇纳吉案,原来早在2022年10月的时候,就被国盟时期的总检察长依德鲁斯以无进一步行动,也就是NFA结案了。 看,除了DNAA,NFA案也何其多。 有关此案,要不是行动党议员在国会提问,恐怕人民都不知道,原来早已悄悄结案。 根据内长赛夫丁的答覆,警方是在2019年援引刑事法典第217条文(公务员违抗法律指示,蓄意保护某人免受制裁)对阿班迪展开调查,2022年提交总检察署,最终作出上述决定,至于为何NFA,内长没有做进一步解释。 大家如果记得,纳吉在2015年以健康理由炒掉前总检察长阿都干尼,然后委任阿班迪,不仅如此,总检察署内数名高官以及反贪会主席等高官都人头落地,搞得人心惶惶,不用说也知道,都因为1MDB案。 阿班迪上任,解散了当时调查1MDB的特工队,对纳吉个人账户的26亿令吉资金重新展开调查,6个月后,宣布该笔资金非来自1MDB,而是来自沙地国王的私人捐款,1MDB没有资金不见,而KWAP给SRC的40亿令吉贷款,也未发现任何刑事罪行。 结案未解之结 有趣的是,阿班迪却在记者会上不小心展示了反贪会制作的两张图表,上面清楚显示SRC和1MDB的资金流向。 希盟执政后,换了汤姆斯出任总检察长,阿班迪的退休金被政府取消;国盟执政,改由依德鲁斯出任总检察长。期间,阿班迪起诉敦马与政府当年“非法终止其总检察长职”,并要求赔偿223万令吉。该案最后在庭外和解,但依德鲁斯未透露赔偿数额。 和解背后的算盘 敦马为此相当不满,指责政府不应作出赔偿,因为这就等于承认政府错误解雇了阿班迪。 也就是在那时候,依德鲁斯对阿班迪被指包庇纳吉的控案作出NFA的决定,不提控阿班迪,但他当时未对外宣布。 荒谬的事还在后头。 3个月后,阿班迪声称代表刘特佐,向大马政府提出15亿令吉和解献议,以撤销针对刘特佐的所有控罪。让人好奇,刘特佐是何时开始联络上阿班迪,要求后者当他的说客呢? 《The Edge》率先报道上述新闻,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只能证实,政府已拒绝了刘特佐的献议。 政府向刘特佐追讨37.8亿美元,兑成马币约166亿令吉,刘特佐献议15亿令吉,10%都不到,政府怎可能接受啊? 公正党的哈山卡林当时就批评总检察署根本不应和刘特佐磋商,应该一开始就拒绝,总检察长的职责是将刘特佐遣送回国接受审讯,以及成为纳吉控案的重要证人,而非与通缉犯讨价还价,令人匪夷所思。 当1MDB案在去年底12月审结,纳吉被判滥权洗钱罪成后,阿班迪被媒体追访时说了句耐人寻味的话:有时人必须为一时的糊涂付出代价;但他拒绝做进一步的说明就赶快走人。 他是说纳吉,还是他自己? (光明日报/评论.作者: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