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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希貪污案】UKSB:內長最終決策者 納吉會議記錄非指示

(沙亞南17日訊)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簽證系統貪污案今日續審,營運商Ultra Kirana(UKSB)董事拿督法里爾今天供證時指出,時任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當時在內閣針對UKSB繼續延長為中國唯一的簽證營運商的會議記錄,並不是一項“指示”(arahan)。

他今日在沙亞南高庭供證,被控辯雙方問及會議記錄(minit)是不是一項指示時,回答說,盡管納吉是首相,是內閣的最高行政之首,但其實作出最後決策的是內政部長(阿末扎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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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職務權限或原始決定,都是從內政部開始,首相只是在協助及加速處理這項計劃。”

當主控官林偉強(音譯)副檢察司詢問是誰批準延長3年合約時,法里爾說,最後決議是內政部長決定。

對於辯護律師哈米迪稍早前指當首相在內閣會議上做出的決定,就等同於“指示”內政部一事,他不認同此說法,並指會議記錄不等於指示。

不過,被問及提出要求延長外國簽證系統(VLN)合約一事,是不是來自阿末扎希指示,他說,這並非是阿末扎希的指示,而是該公司作出商業決策後,主動向政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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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對於哈米迪指國家移民監控系統(SKIN)在2025年才實施,延長現有的VLN合約是很平常的事,法里爾同意此說法。

他說,提前延長VLN合約是非常“自然”(Natural)的事。

他披露,根據合約,只要在合約逾期前的6個月,確實可以提出申請延長合約。

“這沒有違例問題,合約獲準延長是很正常,尤其這並非新計劃或需新收費等。”

根據內政部前秘書長丹斯里阿威之前在高庭的供證,他被迫遵從時任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指示,以延長UKSB的合約,即使他認為以實踐來看並不太合適,畢竟該公司的合約還有很久才到期。

“我發現UKSB在距離2019年合約到期前,提早了3年提出延長合約的申請,根據此前簽署的合約第2.2.1條款,該公司可在合約到期前不少於6個月,提出延長合約的申請。”

本案承審法官為拿督莫哈末亞茲慕斯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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