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希涉簽證系統貪污案】前官員:指示繞過內閣 扎希違程序批續約

(沙亞南24日訊)前內政部移民事務組副秘書茜蒂扎麗拉說,前副首相阿末扎希於2017年,做出不符合程序的決定,讓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在有關外國簽證系統的合約延長下去。
阿末扎希涉嫌40項有關外國簽證系統的貪污指控案件審訊進入第三天,現年49歲茜蒂扎麗拉是本案第2名證人。
她指出,副首相辦公室志期2017年6月16日的信函上,附有UKSB公司志期2017年6月14日的信函,題為“外國簽證系統(VLN)和eVISA服務合約執行期延長3年,從2019年10月3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她說,上述UKSB的信函有扎希的註解,寫道:“拿督斯裡秘書長,請延長VLN/E-Visa合約至2022年,無需帶到公共及私人界合作單位(UKAS)和內閣,請立即處理。”
她宣讀書面證詞時指出,在收到扎希在志期2017年6月15日條款記錄(Minit Ceraian)的決定後,她於2017年6月19日致函給UKAS總監有關內政部私有化項目的實施情況。
她表示,扎希在所做出的決定,並不符合當時的指示和程序,因此,她主動寄出志期2017年6月19日的信函,從而取得來自UKAS的解釋。
她指出,這是為了讓內政部移民事務組在提供考量建議給內政部長上,以此為指南,避免內政部長未來做出類似決定。
還3年才到期就要續約
她也核實內政部長辦公室志期2016年10月24日的信函,附有UKSB志期2016年10月17日致給扎希的信函,該公司尋求將VLN和eVISA合約的執行期限延長6年。
她指出,該信函上有扎希給秘書長的註解,內容為不阻止相關合約延長6年,同時要求準備補充協議以立即實現讓合約延長。
她說,根據志期2017年10月17日的信函,UKSB申請VLN合約延長至6年,從2019年10月31日至2025年年杪。
“UKSB申請延長合約的時間過早,在合同到期之前還有大約三年。”
她指出,根據先前簽署的VLN系統合約的第2.2.1條例,UKSB可申請延長合約期限,但不得少於合約到期日的6個月。
UKSB公司提供外國簽證綜合系統的合約為期6年,有效期從2013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她也指出,副首相辦公室志期2017年2月14日的信函,附有UKSB致給扎希志期2017年2月8日的信函,該公司尋求批準將VLN和eVISA的執行期限延長6年。

扎希稱內政部滿意服務
她說,扎希在信中寫下的註解是,“拿督斯裡秘書長,內政部對這家公司的服務感到滿意,請繼續執行VLN和e-VISA合約,為期6年,直到2025年。”
雖經提醒扎希堅持違規
茜蒂扎麗拉也核實副首相辦公室志期2017年6月16日的信函,附有UKSB志期2017年6月14日的信函,該公司尋求在中國的一站式中心簽證便利實施合約執行期延長3年。
她指出,扎希在上述信函中寫下的註解,“讓中國一站式中心的合約延長僅3年,直至2021年,請立刻處理並無需帶到UKAS及內閣。”
她說,她的組因此準備條款記錄(Minit Ceraian),旨在通知扎希有關一站式中心(OSC)合約延長的程序,其中包括提及延長有關合約需要取得內閣的同意。
她指出,扎希於2017年7月24日在條款記錄(Minit Ceraian)的“內政部長決定”欄目中寫道,“(合約)延長通過,直至2021年,無需帶到UKAS或內閣,一如先前在VLN中批準的。”
她說,在取得扎希的通過後,有關在中國一站式中心簽證申請的建立、營運及實施的合約,從2018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14日生效,為期3年。
涉公帑合約須呈內閣
在接受主控官旺沙哈拉魯丁副檢察司的盤問,被問到UKSB的信函與扎希的決定是否違反程序,茜蒂扎麗拉說,是的,(扎希)所做出的決定不符合(程序)。
詢及為何違反程序時,茜蒂扎麗拉說,因為相關合約需要帶到UKAS及內閣。
問到為何UKAS需要參與在內時,她說,相關合約涉及的是公帑,並且項目價值超過2500萬令吉。
旺沙哈拉魯丁問,針對證詞提及扎希在信函中寫下的註解,即讓中國一站式中心的合約延長僅3年,直至2021年,請立刻處理並無需帶到UKAS及內閣,是否有必要立刻延長有關合約?
茜蒂扎麗拉說,若合約期限未到,是沒有必要的。
另一方面,由於辯方其中一名律師的MySejahtera狀態從低風險的無癥狀者轉為有癥狀的一般接觸者(Kasual Kontak),基於安全考量,法官亞茲慕斯達法決定,案件提早於12時休庭,展延至6月1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