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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希被判DNAA爭議】律師:應修憲修賦權 讓法庭定奪控方撤審

(吉隆坡30日訊)資深律師促請修改法律,規定控方只能在法庭准許下,在辯護階段中止刑事審訊。

律師公會前主席沙林巴希爾指出,國會必須修改聯邦憲法第143(3)條款及刑事程序法典第254與376條文,賦予法庭在面對此類申請時的自由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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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官的手被綁,任何拒絕都將被視為企圖篡奪總檢察長的權力。”

沙林接受網媒“自由今日大馬”訪問時,針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被控47項涉及健康思維基金會資金遭挪用的收賄、刑事失信和洗黑錢控罪案,被吉隆坡高庭判處“在不代表無罪下釋放”(DNAA)的課題,發表意見。

他說,在控方結案之前,控方須被賦予撤回或修改指控的絕對酌情權,而相關的修法應獲得國會全面支援,以推動法治和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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