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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希簽證系統弊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23日下判

(沙亞南7日訊)隨著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被控貪污的外國簽證系統案,於今日完成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沙亞南高庭擇定此案於本月23日(週五)宣讀判詞,屆時將揭曉阿末扎希無罪釋放,或是表罪成立!

一旦表罪成立,阿末扎希就必須出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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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於2021年5月24日開審,歷經29天的審訊中,控方傳召了18名證人出庭供證,呈堂的文件則有107份。

一旦表罪成立,阿末扎希就必須出庭自辯。

高庭於本月1日、5日、6日和7日,共4天聆聽辯控雙方的結案陳詞後,承審此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亞茲慕斯達法要求控辯雙方今日的口頭陳詞,需在本月13日前提呈給法庭,接著擇定此案在本月23日宣讀判詞。

現年69歲的阿末扎希面對33項向Ultra Kirana有限公司收取1356萬新元賄賂的指控,以內政部長身分發出支持信,讓該公司繼續處理中國一站式服務中心(OSC)及外國簽證系統(V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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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於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間,在布城副首相官邸及加影綠野山莊犯下上述罪行, 抵觸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16(a)(B)條文(受賄),可在相同法令24(1)條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多20年和罰款不少於賄金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同時,阿末扎希也面對另外7項控狀,被控身為內政部長,收取上述公司的現金115萬元、300萬令吉、1萬5000瑞士法郎及1萬5000美元。

他被控於2015年6月及2017年4月,在綠野山莊犯下上述罪行,抵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多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師團共有8人,分別為拿督鄭寶德、拿督阿末再迪、哈米迪、艾曼、法蒂妮、莎麗法、諾凱魯妮莎和納比哈。

主控官團隊的副檢察司則有5人,分別偉拿督拉惹羅茲拉、拿督阿都馬力、拿督旺沙哈魯丁、林偉強及達瓦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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