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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希挪用基金案】 證人:42張簽名疑同個人同個蓋章 7支票簽名與扎希不同

(吉隆坡13日訊)馬來西亞化驗局鑑證組文件調查員西蒂努穆斯麗哈告訴法庭,49張健康思維基金會發出的支票中,有1張支票的簽名與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簽名樣本有顯著不同,以及6張支票的簽名稍微不同,因而無法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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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於今日在阿末扎希被控挪用健康思維基金會案供證時說,另外10張支票的簽名符合樣本簽名,很大可能是來自同一個人;而32張蓋章簽名的支票,也很有可能是來自同一個蓋章來源。

西蒂也是本案第31證人,她說,49張支票來自艾芬銀行,屬於健康思維基金會戶口出納的支票,這些支票及文件是反貪污委員會高級官員凱魯丁基勞於去年1月24日交給她,以針對文件的字跡、簽名、文件是否改動及紙張印刷鑑定等,進行核對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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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對比的樣本有20份是阿末扎希簽署的政府部門文件、合約、准證批文、建議書及回复給公司的信函。

她表示,她已把完成的化驗報告交給該名反貪會官員。

主控官李敬發也把化驗報告提呈為呈堂證據。

與此同時,辯方律師鄭寶德也要求西蒂確認,該報告與辯方日前交叉盤問時引用的報告是一致的。

西蒂說,與樣本簽名不同的支票,是一張號碼為“526570”及志期2015年11月19日的支票,根據判斷,很大可能不是來自樣本簽署者所籤的簽名。

蓋章簽名有相同特徵

在這之前,前艾芬銀行分行主管供證時說,“526570”支票是發出給馬來西亞皇家警察足球協會,數額為130萬令吉。

針對6張支票無法查明的原因,西蒂說,雖然相關簽名與樣本有一些相似之處,但基於簽名中出現不清晰及特徵有限的原因,她認為有可能是來自樣本主人,只是無法查明。

根據她的鑑定,其中10張支票簽名符合樣本簽名,極大可能是來自樣本主人。

至於32張支票是蓋章簽名,她發現這些蓋章簽名有相同的特徵,惟與其他的手寫簽名支票的簽名圖像特徵不同。

她說,她對49張支票的鑑定過程都有使用專業儀器輔助,即擁有立體顯微鏡儀器的視像光譜校對設備(VSC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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