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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希失信案】辯方:2證人證詞與案無關 控狀沒提購酒店股權

(吉隆坡20日訊)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師鄭寶德聲稱,阿末扎希面對的失信控狀中並沒提及有關健康思維基金會1795萬3191令吉4仙的資金,用來購買Ri-Yaz公司與印尼巴厘島精品酒店有關的股權。

他在阿末扎希涉及的第6項失信控狀進行回複陳詞時,主張控方的提控是放錯位置和無關的,並指控方在控狀僅提及被告將健康思維基金會的1795萬3191令吉4仙轉移至Lewis & Co律師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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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本案第87名證人Lewis & Co律師樓合夥人慕拉里哈蘭和第66名證人Al-Falah基金會的信托人法沙伊魯丁的證據,證明這1790萬令吉屬於健康思維基金會。

他也說,控方在陳詞中沒以法沙伊魯丁的證供作為參考,並指該名證人在交叉盤問中證實Al-Falah基金會沒委托Lewis & Co作為代表,托管該基金會的資金。

承審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此指出,有一部分錢去了Ri-Yaz公司賬戶,並且該筆資金被歸還回來。而鄭寶德則回應,這是由控方提出的敘述(narrative),並認為法庭應回到控狀本身,在沒其他外在環境證供考量下,有關事宜與被告的控狀無關。

鄭寶德說,第87名證人和第66名證人提供的證據也不存在違法和違反刑事失信的要素。控方以第6失信控狀為基礎,對被告阿末扎希提出2項洗錢控狀,是控方對被告過度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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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這是一宗過度提控案件,對司法程序的濫用,提出毫無根據控狀,違背公眾利益,因此辯方主張控方表面證據不足。

控方此前在陳詞中表示,有關阿末扎希指示將健康思維基金會的1795萬3191令吉4仙轉移到Lewis & Co律師樓名下帳戶,是為幫助其女兒努魯希達亞在印尼巴厘島購買酒店。

也是巫統主席的阿末扎希共面對47項控狀,分別為12項失信、8項貪污及27項洗黑錢控狀,案件涉及健康思維基金會上千萬令吉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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