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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該不該完結篇】許根:可酌情處理 廢死須先解決潛在危機

常言道,我佛慈悲,尊重生命是佛教根本,從人道層面來看,廢除死刑是可行的,但若從制度來看,廢除死刑存有潛在危機,而我們的社會需要法律約束,才能阻止犯罪發生。如政府可將潛在危機處理妥當,便可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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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監獄弘法會檳城分會主席許根(53歲)到監獄弘法已有3年,他認為,死刑屬於法律制度,和佛教“不殺生”的戒律毫無衝突,兩者無法相提並論。

死刑與佛教戒律無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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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佛教五戒,即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及不飲酒的本意是塑造道德生活規範,讓大家在一個和諧的社會環境中生活。

他說,佛教強調因果,不殺生的戒律應建立在“因”的階段,如果你不殺人,你便不會嚐到被殺的果報。

許根自2015年起便是爪夷監獄和檳城監獄的“常客”,他和另8名弘法人員每週二和週三輪流到監獄給普通囚犯和死囚上課1小時,以佛教感化他們。

他說,他們以佛學老師身份進入監獄和囚犯近距離接觸,關懷他們的需求,當彼此熟悉後,囚犯便會願意敞開心房和弘法人員交流。

他指出,在爪夷監獄的死囚有67人,自願來聽課的只有6人,高峰期也只有11人。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他直言,對囚犯而言,他就是一面鏡子,他到監獄弘法就是要囚犯面對自己曾犯下的過錯,但許多囚犯都過不了“面對”這關。

“有些殺人犯殺害自己的親父母,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如何面對自己?”

他說,他遇到的死囚多是因販毒和謀殺而鋃鐺入獄,其中以販毒者居多,12位死囚中,就有9位是犯了販毒罪,甚至有一家三口因販毒被捕。

他也坦言,不少販毒者不覺得自己犯法,他們反認為他們只是一時不幸運才會被捕,在外頭販毒的人大有人在。不過,也有死囚接觸佛法後頓悟自己犯下的過錯,而改過自新。

他指出,販毒和謀殺不同,前者是貪念而起,後者是因嗔而起。販毒者多是為了優厚的金錢待遇而步上歪路,但殺人犯往往是為了爭一口氣而犯下罪行。如果一個人因一時貪念而被判死刑,顯得過於嚴苛。

“所以,我認為政府不應全面廢除死刑,理應視囚犯的罪狀酌情處理,如以其他刑罰替代死刑,懲罰販毒者。”

經歷3次審訊等待行刑最折磨

許根說,一般上死囚會經歷3次審訊,審訊中的死囚姓名卡是青色,這也意味法官還沒下判前他們還有上訴希望。但當他們的姓名卡轉為紅色時,也就表示一切已成定局。

“當囚犯從法庭回來時,你可以明確感受囚犯從剛開始的抱有一線希望瞬間沉入谷底,即使他們上課也是六神無主,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平復心情。一旦他們回過神來接受事實,他們顯得平靜許多。”

他說,判處死刑後,最折磨的是等待行刑日子,因為死囚並不知曉自己何時赴黃泉,只能在一個人的牢房裡年復一年地等待。死囚常受失眠困擾,且對死亡恐懼也讓他們感到不安,所以死囚都有服用藥物,鎮定情緒。

“曾有一個死囚因謀殺同伴入獄,但他每晚都夢見同伴回來尋仇,最後因不堪心靈上的折磨而選擇自盡。”

瞭解死亡藝術安撫死囚心靈

詢及弘法人員如何讓死囚做好面對死亡的準備,許根說,他會讓死囚明白生活的藝術,再將之轉換成死亡的藝術,如此才能安撫心靈、離苦得樂。

他解釋,生活的藝術意味生活中定有高低起伏,無論是喜是悲、是好是壞,都應享受當下的過程,當一個人明白了其中的禪意,心靈自會平穩許多。在正法時,死囚是帶著平靜的心離開人世,而不是帶著滿腔情緒離開。

“練習心靈平穩的方法是靜坐,只注重呼吸,漸漸地所有想法會遠離我們。”

他指出,其實死囚最掛心的是家人,許多死囚冒著生命危險在外打拼也是為了讓家人過上好日子。當他們被判死刑後,割捨不下的是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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