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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離開門】聽來的故事

從年輕人處聽來的二手故事:她丈夫在多個月前買了部跑步機,半月力鏟30磅兼那個大肚腩;隨即砸錢換了輛新名車。這日特提早下班回家,跟她要求離婚——果然是五迷三道的總和!他迷上別人,她被三振出局。

攤牌時,他倒先發一張好人卡:“你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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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覺得自己值得更好的。”出軌男無下限的歪理是從來不缺符合自己那套渣值。

離婚,在米國是件既簡單又複雜的玩意兒。簡單在於,兩情不相悅了,馬尾打蒼蠅一拍兩散,直接相忘於江湖。

複雜那掛,就看共同財產的多寡——除了存款還包括房子車子孩子。他們有一個唸着小學的女兒。

他們同意,儘量把孩子的傷害減至最低的方式,就是等到適當時機才給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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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向閨蜜/損友發出金牌求援的呼叫。

有說,不怕餿主意,只怕沒主意。友儕對渣夫的同仇敵愾、正負主意一堆。

有人覺得延遲讓孩子知道真相,正是他的詭計。別當孩子是無知的,她不可能沒覺察出父母的變化。他僅想維持當個不負責任的好父親形象而已。

解鈴還須繫鈴人,離婚這碼子事,相比亞洲那種抽刀切水的婆媽,以西方的模式,最好是快刀斬亂麻。而在現實裡主打的7寸,無非是錢財之爭。

據悉,加州或其他開放的藍州,不管有無簽寫婚前協議書,一旦離婚財產肯定可分一半。然,在傾向保守的南部(或紅州),離婚條規多有利於男方。

先搞清楚房子和車子是否已付畢貸款,不然搶到的卻是一大債務,尤其那輛價格不菲的新車。

說到最後,所謂的自主權,完全在於個人的經濟自立否。有經濟能力就有尊嚴,可以離得瀟灑自如。否則就破罐破摔,撕破臉爭最大利益。

(光明日報/副刊專欄‧作者:山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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