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離開門】六月飛霜

既然說到“帶壞人家女兒”這塊潑天冤枉,事實上,年少時俺也曾蒙此指責——若說給帶蠢去,那還靠譜一點吧?能帶壞去?恐怕是恭維了。

話說,曾有一個情同姊妹的同鄉室友,儘管比她大兩個月,可她卻以大姐自居,作風彪悍,依時下的說法即女漢子。(打岔一下,在葉寧被標榜成《黑狗啤女郎》之前,她已把黑狗啤灌得如白水似的,明白嗎?)咱倆走在一塊,偶爾還特意穿同款的衣服出來,說是姊妹沒人懷疑,甚至被誤當孖生的(相貌高度有點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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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姊妹後來結識了一個家人極力反對的男友,結果十分大陣仗地,浩浩蕩蕩把她拽了回家鄉去。把她禁錮起來,連同身份證和錢全沒收去。更撂下狠話說,如不跟那個男的一刀兩斷,絕不讓她踏出房門半步。並且,還補多一句不可思議的話:杜絕她與俺再住一塊或有來往。

噢莫,這是什麼話?原來其父母千怪萬怪,把唯一的罪狀落在俺的頭上:是俺把他們的女兒給帶壞去?!(這是她後來逃跑出來學給俺聽的。可是她越是辯解不關俺的事,越是造成她家人更深的成見,簡直有“俺給她下了降頭”之嫌呢。)

天呀,自從她認識那男友後,神龍見尾不見首,辭掉工作實行雙宿雙棲的神仙眷侶生活——唯有月底匆匆回來一趟丟下房租就走(不懂是留個後路還是誠心貼補俺就不得而知)。要是那個男的是經俺介紹認識,那可能還說得過去,但俺連那個男的長得啥貓樣都沒見過呢!

幸虧她有個親姐跟俺是同行,一次在記者招待會遇上,忍俊不禁把原委一五一十給說上,才得以沉冤昭雪——否則真是六月都會出現飛霜呀。(這種天下父母心,就兩粒字——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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