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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引渡案】律師質疑控方證據不足 促法庭拒絕引渡

(渥太華18日訊)加拿大法院審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圖)的引渡聆訊進入最後階段,代表孟晚舟的2名辯方律師昨天在總結陳詞時說,控方針對孟晚舟欺詐的證據不足,要求法庭拒絕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受審。

其中一名辯方律師指,控方無法證明孟晚舟向匯豐銀行撒謊、無法證明匯豐在事件中蒙受任何實際損失,亦未能證明孟晚舟的行為與控方所講的損害,有任何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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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代表律師就質疑,控方指孟晚舟的行為令匯豐陷入信譽損失風險,但法律上必須證明行為帶來損失,或蒙受損失的威脅,才構成實際的欺詐犯罪,單純撒謊並不違法,條例亦沒有將單純的信譽損失,界定為可提出欺詐控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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