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妻錯手殺夫案】 被告今面控 喊話 “我沒有殺任何人!”

(芙蓉28日訊)“我是受害者!我沒有殺任何人!”

上周日(23日)發生的“妻錯手殺夫”案,被告劉雪燕今日被帶往推事庭面對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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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被警方押抵法庭,步下車時情緒非常激動,不斷向媒體大聲喊話,面對鏡頭重複至少9次“我沒有殺任何人”,強調是丈夫推她及攻擊她。

她也說,警方拒絕援引其他條文進行調查,丈夫已離世,她卻被迫面對一切,一再強調事實上她才是受害者。

強調“並未做過”

被告今日在芙蓉第二推事庭面控,對法庭通譯員念出的控狀表示明白,但隨後強調,她“並未做過”,指這是“一早就錯誤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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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被控於1月23日,下午3時30分至4時30分,在芙蓉亞沙金馬揚一間獨立式洋房錯手致死丈夫傅成協,抵觸刑事法典第302項謀殺罪條文,罪名成立的唯一刑罰是死刑。

其代表律師吳健南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條文及343條文,以被告為女性為由,要求讓被告擔保外出,並向推事要求申請為被告進行精神評估。

惟,主控官哈菲莎副檢察司反駁代表律師讓被告擔保外出的文,指被告涉及嚴重刑事罪案,堅持不允許保釋外出的要求。

推事諾紮麗紮聽取雙方辯論後,拒絕讓被告擔保外出的申請,但接納讓被告接受精神評估的申請。

她決定展延此案至法庭獲得警方調查報告、驗屍報告、脫氧核糖核酸(DNA)報告及被告的精神評估報告後,於2月25日過堂。

基於審理涉及死刑裁決的謀殺案屬於高庭權限,今日推事庭並無被告需認罪的程序。吳健南在庭外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孩子今日出席父親的出殯儀式,而他受被告孩子委托,擔任被告的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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