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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板弊案】控方:只是一味否認 羅斯瑪未指出合理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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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8日訊)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被控涉及太陽能板工程索賄及收賄案的控方指出,羅斯瑪所作的辯護是純粹否認(bare denial),並未在案件中挑起合理疑點。
《星報》報道, 控方最近向高庭提呈的書面結案陳詞中表示,被告(羅斯瑪)的辯護可概括為:羅斯瑪是陰謀受害者,真正的罪魁禍首是6名證人,包括其前特別官員里查曼蘇都出來指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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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這些辯護都純粹的否認。被告否認曾指示第21名控方證人(里查)索賄,隨後出現的問題是,這名證人是否有足夠政治分量,能提出自己的要求。
“鑒於被告顯赫地位及用她自己的話來說,她的枕邊人是首相,所以第21名控方證人提出要求的可能性很小。”
控方提到,指里查曼蘇借用羅斯瑪的名義索賄是極不可能的,而羅斯瑪使用里查來索賄則“符合她的作案手法”。
“她利用其他人執行命令,如助理艾祖海米代表她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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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鬥態度驗證里查曼蘇證據
控方直言,羅斯瑪在審訊期間的好鬥態度,亦驗證里查曼蘇的證據。在交叉盤問中,被告說自己不傻。這點控方同意,正因為她不傻,所以她才可利用第21名控方證人達到索賄目的。
“她太聰明和狡猾,所以才沒自己提出要求。從羅斯瑪的態度而言,她確實有指示里查曼蘇提出索賄,並收到150萬令吉和500萬令吉兩筆有問題的款項。”
羅斯瑪被控涉及369所砂拉越鄉區學校太陽能板混合柴油機的維修及運作綜合工程索賄及收賄案,在2月23日結束自辯,法庭擇定4月5日聆審控辯雙方口頭結案陳詞。
承審法官莫哈末再尼諭令控方在3月9日或之前呈交書面陳詞,而辯方則在3月30日或之前提呈回復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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