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太陽能弊案求撤訟 羅斯瑪上訴申請被駁

(布城6日訊)上訴庭駁回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要求法庭宣判她被控在砂拉越學校太陽能板混合柴油機的維修及運作綜合工程合約中索賄及收賄案審訊無效的上訴申請。

以拿督哈尼巴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在訴辯雙方針對答辯方提出的初步反對進行陳詞後一致裁決,批准答辯方的初步反對,即上訴方尋求法庭發出的庭令並不在刑事高庭權限內,因此無權發出相關庭令。

Advertisement

她宣讀判詞時說,刑事程序法典中沒有任何事項授權高庭發出上訴方尋求的庭令。

她說,上訴庭三司認為,在行使刑事管轄權方面,高庭沒有管轄權及權力發出上訴方尋求的庭令。

她說,上訴方所尋求的,是在1950年具體救濟法令下提供的庭令,因此上訴庭三司允許答辯方提出的上述初步反對,同時不會考慮此案理據。

另兩司為拿督古納蘭和拿督哈欣韓扎。

ADVERTISEMENT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級副檢察司較早前陳詞時說,這項上訴是在浪費法庭的時間,因刑事法庭沒有權限發出上訴方尋求的庭令,並表示法庭根本無需考慮法律依據。

他也形容上訴方的這項申請有著致命的缺陷,因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的條文,行使刑事權限的高庭沒有權力發出上訴方尋求的庭令。

羅斯瑪尋求宣判太陽能弊案整個審訊無效的申請。

羅斯瑪於5月入稟高庭,尋求法庭宣判她被控在砂拉越學校太陽能板混合柴油機的維修及運作綜合工程合約中索賄及收賄案審訊無效,以及宣判哥巴斯里南作為此案主控官是不合法的。

期限內未回國惹議

羅斯瑪被控在砂拉越學校太陽能板混合柴油機的維修及運作綜合工程合約中索賄及收賄,案件目前在高庭進入自辯階段,羅斯瑪將於後天(8日)繼續自辯。

另一方面,到新加坡陪伴女兒生產時未遵守高庭發出的庭令,在期限內從新加坡回國而惹議的羅斯瑪今早8時49分現身布城上訴庭。

其代表律師拿督加吉星開庭時,代羅斯瑪向上訴庭三司致歉。

上訴庭原定上週二(2日)聆審此案,但羅斯瑪尚未返國,沒有出庭。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