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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女生台遇害】 “無可救藥” 檢方求處死刑

(台北25日訊)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生鍾筱玲遭台灣28歲無業男子梁育志擄走性侵勒斃後棄屍,橋頭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強盜殺人、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起訴,並認為無教化可能,求處死刑。

檢方調查,梁育誌曾寫下遺書,說明有債務問題,想上吊自殺,因此想在輕生前,做些以前不敢做的事。檢方認為他不僅不珍惜自己的生命,甚且想在輕生前戕害無辜性命,漠視生命權之心態,莫此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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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梁男為為滿足私慾,在案發前一個月就曾在長榮大學附近鐵路高架橋下的便道隨機性侵另名被害人不成,後來還上YouTube學上吊結怎麼打,打算下次用麻繩犯案。

10月28日梁男犯下此案時,以繩結勒頭、毆打無反抗能力的被害人,手段殘暴,過程中完全無視被害人哭喊求饒。偵查中也未曾主動表示對被害人或其家屬歉意,毫無悔改之意,只不斷詢問自己會遭判刑多重,會不會被判死刑,或是會不會被引渡到馬來西亞受審等關於自己權益的事項,毫無悲憫同理之心。加上評估後再犯機率高,認為無教化可能,向法院求處死刑。

檢方表示,經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鑑定,梁在性侵再犯的可能性為”高風險“,認為梁無矯正的可能,也無從認定他可受監獄教化促改過遷善的可能,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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