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国内

【大豐花園命案】一獅城男被控毒品罪 由大馬人保外候審

(新山30日訊)大豐花園命案的29歲新加坡籍男嫌犯今早在新山法庭面對2項毒品罪名,但他皆不認罪,獲法庭允以總計1萬2000令吉保釋金,同時每宗案件需各有2名大馬人擔保,保外候審。

法庭過後將2宗案件定於今年12月13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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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潘軒耀(譯音)在新山第4推事庭面對的控狀,指他涉嫌於本月27日淩晨5時35分,在新山士姑來麗都路第2.3公里處,在駕駛新加坡注冊車牌SKC4035C的汽車時,在毒品的影響下導致車禍及受傷,甚至撞向新山大王宮的籬笆,因此抵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庭第41(1A)(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過7年、不超過10年,以及罰款最低3萬令吉、最高5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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