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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陣婦女大會】諾萊妮促修憲 規定至少30%女性參選

(吉隆坡14日訊)諾萊妮促請政府在未來修訂聯邦憲法,規定每個政黨必須委派至少30%的女性候選人,才有資格參加全國大選。

她在國陣婦女組大會閉幕儀式上致辭時說,國陣婦女組也建議讓擁有2歲或以下嬰兒的女性,可以選擇或靈活性的居家工作,在不削減工資和津貼的情況下,使她們能夠解決照料嬰兒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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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同時促請修訂聯邦憲法第14(1)(b)條款,將條款中闡明的“父親”字眼,修改成“父母親”,以讓所有在國外出生,或大馬公民與外國配偶生下的孩子,皆能自動獲得大馬公民的身份。

她也建議重新命名並擴大學校免費食物輔助改善計劃(RMT)的援助範圍,根據學生的需求給予援助,不再局限於B40群體。

此外,她還建議建立一所女子大學,提供相關的具體課程,以在就業市場創造更高需求,進而提升我國女性的整體就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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