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會議】張念群:登記局總監除外 扎希揭敦馬資料犯法

(吉隆坡2日訊)行動黨古來區國會議員張念群指出,唯有國民登記局總監才可以行使酌情權公佈國民資料,因此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早前宣稱前首相敦馬哈迪的身分證名字為“Mahathir a/l Iskandar Kutty”,已經違反《1990年國民登記局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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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日在國會媒體中心召開記者會說,《1990年國民登記局法令》25(1)(k)條例闡明,除了基於公眾利益、或得到總監允許,或為了刑事訴訟,任何公務員公佈或傳播任何登記簿或記錄的任何人與資料,將被視為違反條例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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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強調,違反條例的人可以被判坐牢不超過3年或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

 

斥副內長錯誤說法

 

針對內政部副部長拿督諾加茲蘭指身分證上的資料屬公開的言論,張念群直指是錯誤的說法。

 

“在國民登記局官網的‘身分證檢查’功能,人們只能查詢登記公民的最新資料,而舊身分證上的資料,包括舊地址都無法查詢。”

 

對她於週一要求國會針對阿末扎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及暫停其內政部長職進行辯論的緊急動議遭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班迪卡駁回,張念群說,班迪卡所持的理由是,阿末扎希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令應該由法庭或檢察官定奪,以及據他所瞭解,當局正要調查這個課題。

 

她表示並不認同議長的理由,因為人民公正黨關丹區國會議員傅芝雅曾有一項緊急動議獲准辯論。

 

她指出,傅芝雅去年援引《議會常規》18(1)條文,要求提呈緊急動議辯論關丹有一家托兒所內的162名兒童遭疏於照顧的事件,這項動議獲得班迪卡批准。

 

“若此事的確發生,警方及檢察官一定會展開調查,婦女部也正在調查,而班迪卡也批准這項動議在國會辯論,因此我認為,即使是否違法應該由法庭裁決,卻不代表國會不能辯論此事,因為曾有過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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