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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7日訊)國會下議院今日以2/3多數議席,三讀通過修改和公民權條文有關的2024年聯邦憲法修正案,賦予大馬籍母親在海外產子時,孩子可自動獲得公民權!
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佐哈里宣佈,這項公民權修憲案獲得206名國會議員的支持,成功跨越2/3的門檻。
他指出,今日共有221名國會議員參與表決,當中有14人缺席,1人投反對票、1人因被凍結議員資格而無法投票。
根據了解,大馬民主陣線(MUDA)麻坡區國會議員賽沙迪是唯一投反對票的國會議員。
這項公民權修憲案不具追溯性。這也意味,公民權修憲案在頒布憲報和生效之後,此前大馬籍母親在海外誕生的孩子並不能自動獲得公民權。
根據這項修憲案,內政部建議修改第二附表第三部分的第19B條文,即任何被發現遺棄在國內任何地方的新生兒,均應推定其母親是馬來西亞公民。
換言之,任何被發現遺棄在國內的新生兒,他們都會被假定是由大馬籍母親所生,因此可依法自動成為公民。
法案建議修改第二附表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並將“其父親”字眼改為“其父母中至少一人”,以允許大馬籍母親能在聯邦憲法下享有平等權利。
法案也建議,只要父母其中一人是馬來西亞公民,包括馬來西亞母親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就能自動獲得馬來西亞公民權。
不過,內政部的修法建議也包括永久居民的孩子不能自動成為大馬人,因此父母雙方若非大馬公民,就算其中一人是永久居民,孩子也無法自動獲得公民權。
同時,可以申請馬來西亞公民權的年齡限制將從21歲下調至18歲。
12個月內處理完積壓申請
國會下議院今天以206票對1票,通過歷史性的公民權修憲案。
較早前,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總結該法案的辯論時保證,內政部將在即日起的12個月內,對所有待審批的公民權申請案件作出決定,確保沒有長期懸而未決的情況。
“今天是10月17日,內政部承諾從現在開始至明年10月17日,我們將處理完所有(積壓)的申請,表示我們將掀開新章,接受新申請。”
賽夫丁說,內政部已為公民權申請制定更明確的標準作業程序(SOP)並獲得內閣批准,該SOP將詳細說明申請程序及應呈文件等事項。
總共有70名國會議員參與自昨日起一連兩天的修憲法案辯論。
賽沙迪反對原因:導致跨代無國籍
唯一投反對票的國會議員賽沙迪解釋,他反對今日的公民權修憲案,是因為其捆綁了導致跨代無國籍狀態悲劇的倒退性修憲案。
“我的政黨大馬民主聯合陣線和我本身,集體同意反對這個倒退性的修憲案。”
“我們是支持給予在海外生孩子的馬來西亞國籍婦女其子女自動獲得公民權的,不幸的是這個政府把這個修正,與其他倒退性修憲案捆綁在一起。”
他解釋,這些倒退性修憲案包括悲劇性地導致跨代無國籍狀態。
賽沙迪透過語音訊息回應,他是今日修憲案唯一投下反對票國會議員的原因。
“你可以想像如今有數萬名在大馬,包括沙巴及砂拉越誕生的原住民,由於官僚主義原因,仍然被否決公民權,而只是有紅登記。”
“而今天,因為這個修憲案,即便是他們的孩子也會被否決公民權,不再會向如今聯邦憲法所賦予的可自動獲得頒發公民權。”
“在這個修憲案後,將會有兩個制度,可以想像,很多70、80多歲的老人,包括在我的選區麻坡,他們在馬來西亞出生、工作及生活,也在馬來西亞擁有孩子,依然還在等待公民權。”
“而透過今天的修憲案,他們的孩子也會被否決憲法所賦予他們的公民權,而他們如今需要前去另外一個官僚主義的註冊程序,不再是通過憲法直接頒發(公民權)。”
“不幸的,我只是支持其中一個進步的修憲案,可是它卻被其他倒退修憲案捆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