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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黃家和:存法律混淆 “721後發罰單應撤銷”

(吉隆坡25日訊)行動黨怡保東區國會議員黃家和認為,政府必須撤銷7月21日後所發出的罰單,因為當時的法律存有混淆的問題。

“這代表在7月21日後所發出的罰單需要撤銷,或被視為自動撤銷,人民不應該在如此混亂、政府認為不再生效的緊急狀態法令下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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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家和認為,政府必須撤銷7月21日後所發出的罰單,因為當時的法律存有混淆的問題。(截圖自國會直播視頻)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參與辯論撤銷緊急狀態下的7項條例時說,據他在9月21日接獲的書面回答,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提到,從7月21日至8月27日期間,執法當局共發出1萬0419張違反防疫標準作業程序(SOP)的罰單。

“政府當時造成的錯誤及混淆引起一項法律問題,即相關罰單是否具有法律效應;為何人民會在政府宣布不再生效的法令下受到對付?”

他提到,政府需要了解,在2021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修正)緊急條例下,罰款比原本的條例更出許多,即5萬令吉與1000令吉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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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政府的立場是緊急狀態期間頒布的所有條例已從7月21日起撤銷,那罰單的最高數額為1000令吉,而不是1萬或5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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