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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日訊)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長拿督阿米占指出,內貿部從6月開始與專家顧問針對“檸檬法”(Lemon Law)展開可行性研究,這項研究料於9月完成。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巫統仁保區國會議員拿督三蘇卡哈的提問時說,該研究結果將決定是否要改善現有法律框架或制定新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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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內貿部將會繼續和各方展開會議討論,包括該部已於6月4日舉辦2024年大馬消費主義研討會,以尋求各個利益相關者對大馬制定檸檬法的意見。
“根據研討會議結果,所有利益相關者包括業界在內希望檸檬法能加強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同時希望這項新法令能協助推動國家汽車工業發展。”
他說,在我國的法律中,一些涉及檸檬法相關的條規,例如1999年消費者保護法令(599法令)闡明,供應商或製造商有責任向消費者提供保證的商品,否則消費者有權要求賠償。
他表示,該部的初步調查顯示,政府各部門和機構的多項法規存在檸檬法條款的特徵,包括1950年合約法令(136法令) 、1957年貨物買賣法令(382)和1967年租購法令(212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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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綜合了各方的投訴和意見,政府正在採取各種措施提供全面保護,包括進行檸檬法相關法律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