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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酒牌是州政府權限 財長:無意撤回

(吉隆坡9日訊)財政部長東姑賽夫魯強調,財政部已於1977年下放權力予各州大臣及首長,通過隸屬地方政府的執照局處理酒牌執照事務,這項決定從以前至今都不曾改變。截至目前,政府也無意撤回相關決定。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行動黨白沙羅區國會議員潘儉偉的附加提問時說,關於酒牌執照事件引起的爭議,他已經指示大馬關稅局立即採取行動,以確保不再出現混亂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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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賣酒類產品是在執照局的權限範圍內。”
他指出,關於財政部撤銷執照局權限的說法,都是不正確的指控。
他說,有關當局也會最遲在今年底之前,採取措施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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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與執照或豁免執照的課題,都是州政府的權限。”

11月中旬,一些州屬的餐館及咖啡店業者受邀出席關稅局的匯報會,並被指示必須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向關稅局提呈酒牌執照申請,此事也頓時引起嘩然。
交通部長拿督斯裡魏家祥兩天前也在臉書貼文指出,財政部已指示關稅局取消要求全國餐館和咖啡店售賣酒精飲料需申請酒牌的措施。
他說,關稅局是各州執照局成員,無權單方面指示餐館和咖啡店申請酒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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