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國會】議員被開除或退黨不應辭職 慕尤丁促重審跳槽定義

(吉隆坡11日訊)前首相丹斯裡慕尤丁表示,他不認同任何原因被開除黨籍或退黨的國會議員被視為跳槽,並且應立即騰出其席位;因此,他要求政府重新審視跳槽的定義。
也是土團黨主席的慕尤丁今日參與2022年聯邦憲法修正案時指出,議員被政黨開除或退黨的原因有很多。
Advertisement
“有的因違反黨紀、或者越界,或發表了正確但被黨領導人不喜歡的言論而被開除黨籍,或因該黨背棄了鬥爭原則,損害人民和國家而退黨。”
他指出,這些被開除黨籍或退黨的情況都是不同的;然而,若反跳槽法案無一例外地適用於所有情況,這項法律無疑是不公正的。
“因此,必須向將受這項法律影響的任何國會議員賦予某些豁免和保護。”
慕尤丁表示,聯邦憲法闡明,即使是被法庭宣判有罪的人,在聯邦法院針對案件作出最終裁決之前,依舊可以繼續擔任國會議員。
ADVERTISEMENT
“然而,一名說出真相並被開除黨籍的國會議員,卻必須立即騰出席位。”
“由於1966年《社團法》第18C條中存在罷免條款,這位國會議員沒有在法庭上質疑其政黨決定的餘地,任何上訴則只能向該黨的最高理事會提出,而最高理事會理所當然是由黨領袖控制,這樣的情況公平嗎?”
議員會因害怕噤聲
慕尤丁指出,若現有的反跳槽法案獲得通過,任何議員都會因為害怕被開除黨籍而失去議席,而不敢譴責犯下錯誤和不當行為、貪污以及濫權的黨內領導人。
“這將成為我國民主實踐史上的一個黑點,代表人民的代議士將被控制政黨的集團壓制,政黨的利益將被置於人民之上。”
慕尤丁建議,若反跳槽法案在下議院獲得通過,政府也應檢討1966年社團法令第18C條中的罷免條款,讓受影嚮的國會議員被要求騰空議席之前,可以在法庭進行上訴。
“我也希望未來任何執政的政府,都不要隨意使用可以在簡單多數支持下修改的反跳槽法來限制任何國會議員。”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