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國會】要求議長辭職沒道歉 3火箭議員禁足10天

(吉隆坡26日訊)3名行動黨國會議員因沒有就要求議長丹斯里班迪卡辭職一事作出道歉,今日遭副議長拿督羅納建迪下達禁足令長達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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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行動黨國會議員分別為太平國會議員倪可敏、木威國會議員倪可漢及華都牙也國會議員西華古瑪。

羅納建迪今早在國會下議院問答環節時表示,上述3名國會議員因為議長駁回一馬公司醜聞的動議,就發表要求議長辭職的聲明,等同於侮辱議長,也玷污國會下議院的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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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長曾致函要求3名國會議員在議會廳內公開道歉,不過3人之後通過新聞網站《當今大馬》要求議長先回答問題。3名議員理應援引議會常規43條文提呈私人動議,而非在議會外繼續指責議長。”

副議長也說,倪可漢援引議會常規18(1)條文要求議長撤回要求公開道歉的信函,甚至形容有關信函為一種威脅。他強調,如此舉動等同於藐視議會常規44(2)條文賦予議長的權利。

倪可漢在聽聞副議長的指示後,要求議長先辯論其動議,讓下議院決定3人的行為是否藐視國會。西華古瑪也不滿議長未給予兩人抗辯的機會,並高呼這是一項政治決定。

惟羅納建迪不予理會,並要求侍衛帶領在議會廳內的倪可漢及西華古瑪走出議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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