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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藍眼2議員建議 應廢首都法 復地方選舉

(吉隆坡2日訊)廢除1960年聯邦首都法令以及落實地方選舉的呼籲,在今日在2022年財政預算案聯邦直轄區部委員會階段辯論再次被提起。
公正黨旺沙馬朱國會議員拿汀巴杜卡陳儀喬強調,1960年聯邦首都法令讓吉隆坡市長以及其委任的4名市政局執行總監幾乎擁有絕對性的權利,針對涉及吉隆坡的決策、計劃和執行做出決定,而吉隆坡人民代議士在這方面的權利卻被否決了,完全沒有制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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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建議,政府應恢復由人民代議士組成的部長理事會會議,所有提呈的預算案都必須獲得部長理事會會議的審核後才能被通過,以及成立一個類似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的委員會來監督吉隆坡市政廳的開銷。
公正黨斯迪亞旺沙區國會議員聶納茲米也建議政府應重啟1965年後就取消的地方選舉。
他說,地方選舉被取消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擔憂地方議會被非馬來人掌控,導致馬來人的利益受到侵蝕。
“然後,1970年只有約15.5%馬來人居住的首都的情況,在2016年提升至56%,而且居住在城市的土著人口也達68%,因此,種族的問題不應再成為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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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建議,政府可以以試點計劃在吉隆坡重啟地方選舉,再從中檢討和學習,以指定一個更有效的選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