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國會】管制太空活動 確保安全飛行 太空局法案三讀通過

(吉隆坡28日訊)國會下議院今日三讀通過2021年沙巴辯護律師修正法案及2020年大馬太空局法案。

上述法案分別是由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和科學、工藝及革新部副部長拿督阿末安贊負責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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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朱乃迪在下議院提呈2021年沙巴辯護律師修正法案時指出,該法案共作出10項修改部分,主要是加強沙巴的法律部門和辯護律師的服務。

該法案主要修改適用於沙巴和納閩聯邦直轄區的1953年沙巴辯護律師條例(沙巴第2章),適用於砂州律師專業服務的砂拉越辯護律師條例(第110章)及適用於半島的1976年法律職業法令(166法令)。

至於2020年大馬太空局法案則是旨在管制太空活動,確保安全飛行。

該法案也闡明,有意在太空建立或制造太空物體,擁有或管理任何設施用於集成或測試任何太空物體,或擁有或管理任何發射台設施,皆必須向該局申請執照;至於有意在大馬經營發射服務,也必須向該局申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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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安贊為該法案總結時指出,該部只是負責管制太空活動,確保安全飛行,至於負責發射太空服務的費用,都是由發射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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