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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禁賣烈酒條例討論中 沙希淡:續與相關者會面

(吉隆坡7日訊)政府仍討論雜貨店、便利店、藥材店禁止售賣烈酒(Liquor)條例一事,以便在禁令實施前各方達成共識。

聯邦直轄區部長拿督斯里沙希淡說,他此前已經與利益相關者進行了數次會面,以獲得他們對此禁令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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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利益相關者的)會面還沒完成,所以我展延執行至10月31日,因為我們不僅要考慮賣的人,也需考慮到買的人。”

“大馬一家政府尊重穆斯林和非穆斯林。”

他在國會問答環節中回答行動黨士布爹國會議員郭素沁的附加提問時重申,該部將會繼續與利益相關者進行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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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想在YB(尊貴的)不滿意和我不樂意的情況下做決定,讓我們在做決定時可以達到雙贏。”

他認為,目前批準的售酒執照數量已經足夠,而在公共場合自由售酒是不合適的。

他表示,這是因為涉及了年輕人購買酒的問題,以及出現衛生部不允許的飲料在公共場合被出售,因此需要制定法律來限制。

他指出,即使這些地點禁止售酒,非穆斯林仍可以在獲準的地點購買酒類和飲酒,如酒店、酒吧和專門售賣酒類的雜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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