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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2日訊)國會下議院今以聲浪方式,三讀通過2023年刑事法典(第2)修正案及2023年刑事程序法典(第2)修正案。
至於2023年精神健康修正案,預料會在明天於下議院尋求三讀通過,正式為自殺除罪化。
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善)副部長藍卡巴星在下議院為刑事法典(第2)修正案提呈二讀時提到,雖然政府廢除刑事法典第309條文的自殺未遂罪,但將保留刑事法典第305和第306條文下的協助和教唆自殺罪,而且將是一項加重刑罰的刑事罪。
他聲稱,除廢除刑事法典第309條文,也將針對其他相關法令進行修正。相關法案將修正刑事法典的4項條款,包括條款1的法令題目、生效日和條文;納入條款2以取代上述第305條文,即涉及對兒童和無行為能力者的自殺教唆,定義為刑事罪;納入條款3以取代第306條文,任何人的教唆、致使他人企圖自殺被視為刑事罪;條款4則是廢除第309條文,將自殺除罪化。
他表示,保留協助和教唆自殺罪,包括協助和教唆任何人企圖自殺皆為刑事罪,並依據被教唆自殺的人進行區分;即涉及兒童和無行為能力者的自殺案件加重刑罰,因此群體比較容易受罪犯的影響和操縱。
他披露,2022年出爐一份報告顯示,那些將自殺未遂罪法令條文廢除或修正的國家,其自殺率出現顯著下降。
他強調,實際上,至今尚未有一份學術報告或證據可證明,自殺未遂罪的法令條文可阻遏社會的企圖自殺行為。
“一個人如果因企圖自殺而被判監禁或被治罪,這些刑罰都將拖延對當事人的健康救援,反之更增加了當事人自殺的風險。”
藍卡巴星說明,他們由於情緒上或患有精神問題,對是否死亡的念頭陷入矛盾,即他們擁有終結精神問題的意念,同時也很想被人挽救過來繼續生存,結果發生自殘行徑,因而陷入危機。
他補充,研究結果顯示,擁有企圖自殺行為者,他們大多數患有精神病,導致無法作出理性判斷;也有多數的案件,涉及酒精和毒品影響,造成難以理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