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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為何用石油回饋金除貧?丹登國盟議員促解釋

(吉隆坡7日訊)吉蘭丹和登嘉樓國盟國會議員不滿政府在2023年財政預算案中將部分石油回饋金(Wang Ehsan)用以消除貧困計畫,並要求政府做出解釋。

伊斯蘭黨總秘書兼哥打峇魯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達基尤丁表示,所有國盟議員對於政府的決定,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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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國會走廊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說,希盟於2018年競選宣言中承歸還20%石油開採稅予產油州屬,而時任首相敦馬哈迪也聲稱,有關開採稅是根據石油稅後盈利,而非石油總收入。

他指出,國家財政委員會於2018年6月同意停止支付石油回饋金,並將石油稅直接支付給登嘉樓和吉蘭丹州政府。

“即使兩個州屬要求石油和天然氣稅收5%的要求,政府也沒有給予任何回饋,因此,我們希望政府就此事作出解釋。”

他說,吉蘭丹於2015年11月5日召開的州議會,拒絕了2012年領海法(第750法令)的實行,理由是聯邦政府藉機限制各州距離海岸三海里以內發現石油,州政府才有資格收取稅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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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該法令無疑是否決吉蘭丹獲得石油稅的權利。

他指出,在2019月5月5日,吉蘭丹政府撤回向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追討訴訟。

他表示,根據1974年石油發展法令(PDA)闡明,現金支付必須按每6個月的平均值每年支付兩次,即支付百分之五。

另一方面,針對首相拿督斯里安華聲稱反對黨國會黨鞭可以和政府協商撥款一事,達基尤丁並不認同,並批評首相在此課題上顯得“拖拖拉拉”。

他說,前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執政時期,也無條件撥款給簽署諒解備忘錄的反對黨國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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