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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法米:受害者無區別待遇 MCMC警方社媒合作揪網暴

(吉隆坡18日訊)網路霸凌日益增加的情況引起關注,通訊部長法米表示,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及大馬皇家警察取得社交媒體平台的合作,以鑑定在網路直播中留言和進行霸凌的網民身份。

他說,他昨日與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副部長古拉、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數字部長哥賓星、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和法律事務組代表進行會議,討論網路霸凌的事項,有關會議結果將呈至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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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目前,刑事法典574法令、509法令、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588法令)第233條文,都是與處理網路霸凌行為有關的法律。

法米在國會下議院回答伊斯蘭黨巴西馬區國會議員阿末法德里的附加提問時,針對後者詢問政府會否一視同仁對待所有遭網路霸凌者,包括親反對黨的網紅和在野黨國會議員,這麼回答。

法米以印裔女網紅依莎因網路霸凌自殺案件為例,並指該名網紅並非隸屬任何政黨。

據他瞭解,依莎是專注在美容產品的抖音網紅,惟當中可能存在誤會,有人使用“虛假帳號”對她做出網路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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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法米保證,無論是部長級人物、反對黨、無黨籍人士或老百姓,沒有人應理所當然淪為網路霸凌的受害者。

他說,當有部長或議員抱怨自己成為網路霸凌的受害者時,政府不應該輕視這種情況,否則就好像培養網路霸凌的行為。

“沒有人應成為網路霸凌的受害者,沒有任何一個人,無論是這裡(執政黨)或那裡(反對黨)、無黨籍人士。”

未指示媒體關閉社媒評論區

法米堅稱,他不曾指示任何媒體機構包括馬新社在內,關閉旗下社交媒體帳號的評論區。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伊斯蘭黨巴西馬區國會議員阿末法德里的附加提問時說,媒體機構有權採取認為必要的方式施加限制,包括考量聯邦法院在2021年針對讀者在新聞網站留言區上傳評論所作出的裁決,關閉評論區。

“聯邦法院裁定,有關平台需對所上傳的評論負責任,因此,我籲請大家對上傳的評論保持謹慎。”

阿末法德里要求通訊部回應,關於馬新社等媒體機構的社交媒體帳號評論區已關閉,以及平衡言論自由權力和針對網路霸凌需施加的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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