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國會】沙菲益建議對跳槽議員 懲罰一屆不可參選

(吉隆坡27日訊)民興黨仙本那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沙菲益阿達建議對跳槽議員,施於一屆不可參選懲罰,以發揮阻嚇作用。而且跳槽的議員,也須歸還政黨已支付的10萬令吉競選費用。

他在參與反跳槽法案的辯論時強調,反跳槽法案要發揮阻嚇作用,懲罰就須嚴格,但他認為一屆禁選並不算太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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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沙巴聽聞,有人拿了四五百萬令吉報酬,議會解散後,用100萬來競選,400萬放在定存內,因此,必須要有懲罰機制。

他也說,法案也應對議員不服從政黨的立場,去支持某人任相的模糊地帶做出明確說明和研究,避免諸如今日的局面。

“法案也應釐清,受政黨委任的上議員者一旦跳槽後,就不能持續出任,應當交返給相關政黨,必須要做到有均勻度。法案應就個人和政黨間的協議作出釐清,因為我本身就曾經受到重大影響,導致被迫解散州會,還政予民。”

巫統華玲國會議員則打岔建議,社團註冊局製定像信貸情報服務私人有限公司(CTOS)般的黑名單,將跳槽者列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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