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國會】撤銷7項緊急條例動議 料無緣本期國會提呈

(吉隆坡11日訊)國會下議院今日將撤銷7項緊急條例動議列入議程表內,惟該項動議排在第10項,預計無緣在本期國會提呈。

根據國會議程表的第10項,國會下議院將依據聯邦憲法第150條款,辯論和撤銷政府在緊急狀態期間所制定的7項緊急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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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條例為2021年緊急狀態(必需權力)條例、 2021年緊急狀態(傳染病預防和控制)(修正)法令、2021年員工房屋、住宿和設施基本標準(修正)法令、2021年緊急狀態(必需權力)(2)條例、2021年緊急狀態(必需權力)(修正)條例、2021年緊急法令(罪犯的強制出席)(修正)條例、以及2021年緊急狀態(1988年國家信托基金)(修正)法令。

不過,排在撤銷緊急條例動議前,還有國會委員會所提呈的動議以及8項法案動議。

隨著第十四屆國會第四期第一次會議將於明日結束,預料本期國會將不會提呈撤銷緊急狀態條例。

時任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達基尤丁於7月26日在國會宣布,政府早已在7月21日,根據聯邦憲法第150(3)條文,撤銷了在緊急狀態期間頒布的所有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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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隨著緊急狀態於8月1日結束,政府也不會再建議國家元首再頒布新的緊急狀態。

另一方面,巫統邊加蘭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阿莎麗娜提呈的“2021年罷免國會議員法案”私人動議也被納入本期國會議程的第1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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