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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囚30至40年取代監終生 無期徒刑 強制死刑 廢除

(吉隆坡23日馬新社訊)掌管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說,在上周五召開的內閣會議通過關於廢除強制死刑的數項新政策,包括無期徒刑不再是強制死刑的替代刑罰,新的替代刑罰是監禁不少於30年及不超過40年,以及鞭笞不少於12下。

她說,此外,在所有法律全面廢除無期徒刑的刑罰;至於沒致死的罪行,也廢除死刑,除了刑事法典第121及第121A條文,以及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的3項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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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包括一項新的法案,允許聯邦法院重新檢討已判處的死刑或無期徒刑。”

“這項建議的法案,預料將影響之前已在法庭完成上訴程序的957死囚及無期徒刑囚犯。”

她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口頭回答環節,針對拿督威拉古乃光上議員的提問,如此答覆。

阿莎麗娜強調,當今團結政府的政策是更改刑罰,而非廢除死刑,並賦予法官酌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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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及重新檢討死刑及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案,將在下週一(27日)提呈一讀。

“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預料將影響尚未在上訴庭或聯邦法院完成上訴程序的476名死囚。”

“這是因為強制死刑的替代刑罰具追溯性(retrospective)。”

展開19次交流會

另外,阿莎麗娜說,政府已與利益相關者,如政府機構、律師、前首席大法官、憲法專家、死囚和家屬,以及非政府組織如亞洲反死刑網絡(ADPAN)和英國的緩刑組織(Reprieve),展開19次交流會。

“涉及量刑政策及強制死刑的替代刑罰的修正案,是我國刑事司法制度的正面改變,以便更全面及包容,同時沒剝奪個人應獲正義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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